切实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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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7:08 《中国金融》 | ||||||||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分析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措施一出台,就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反响。 早在一个月之前,针对部分地区房价的过快上涨,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提出了八点要求控制房价涨幅过快,被称为“老国八条”;因此这
“新国八条”是在当前部分房地产市场投资规模过大和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国务院审时度势,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出台的重要举措。去年中央针对投资膨胀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然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依旧是我国当前经济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其中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不断增大,从这几年的数据看,我国房地产投资占到总投资的20%多,新增房地产投资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30%以上,如果任其快速增长,很可能助长整个投资膨胀。同时,房地产业的过快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剧了煤电油运的紧张状况。目前,房地产业是我国钢材、水泥和建材的消耗大户,也是拉动煤电油运增长的重要源头。我国又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国家,耕地的大量被占用,也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我国房价本身有不合理因素。比如房屋的租售比过高,房价的上涨远大于居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潜伏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控制其投资和价格涨幅过大,也是政府根据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现状作出的明智决策。 在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是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在房地产出现泡沫时,也都及时进行了调控。当前美国的房价也是一涨再涨,英国的房价近期稍有回落,其间政府也出台了很多措施进行调节。这主要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的过大波动会对整个经济特别是金融产生极大的影响,日本、我国香港地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我们要汲取一些国家和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教训。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银行业的主体,也是风险的主要载体,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起落,必将形成巨大的金融风险,而国有商业银行将首当其冲,形成的不良资产最终将由财政承担,加大通货膨胀压力。 “新国八条”强调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并且出台了具体的调控措施。这次调控措施重在调节需求,同时加强供给结构的调整,从供需双侧进行调节。一是对正常的住房需求进行了合理引导,比如通过根据收入水平状况确定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强化信贷审查,引导人们的合理需求。二是控制了住房的投资性需求和被动性需求,遏制了投机性需求。主要通过土地、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新国八条”特别指出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从交易环节抑制炒房。例如,对于购买商品房不足一定年限出售的要加大税收。对于内资炒房者,需要通过加大税收力度进行限制;而对于大量外资的投机性购房,则通过加强金融监管以及税收进行共同调节。三是加大了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以调整住房结构。比如在土地供应上,适当增加了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并且加强了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要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提出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提出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并且把制定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虽然政府现在正深入介入房产的运营,但并不是说就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政府之所以出台“新国八条”,主要目的还是在于将房地产市场尽快导入正常轨道上来。从市场反应来看,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对于“新国八条”里明确的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并要求各地出台计划给予保障表示欢迎;而对于开发商来讲,在国家加大通过土地、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情况下,开发商应自觉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主动调整开发方向和开发结构,有效控制风险,否则将付出较大的代价。 由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于5月11日公布,针对房价问题又出台了具体的调控措施。《意见》在保护百姓自用住房、打击炒房炒地行为以及禁止期房转让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稳定房价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决心。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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