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何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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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6:41 《财经时报》 | ||||||||
□张盈 王先生最近比较烦。倾其所有并借助银行置了三处房产,本打算倒手赚钱的,突然遇到打头风,说是6月1日大限到来之前还没有售出去,未来转售都要按房产的总价交纳营业税。
王先生也很卖力地兜售自己的房子,还是没卖出去。尽管面临着银行的还贷压力,王先生决定还是把房子留在自己手上,如果资金不够,就割肉斩仓卖一些股票和基金。 持王先生一样想法的,在房产投资者中大有人在。因为房产是长期投资,变现能力差,而股票、债券的流动性强。所以投资圈内都认为的房产猛药能榨出一部分资金到股市的现象没有出现,甚至出现了资金逆流。 京华山一证券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刘梦熊甚至认为,股市的“跌跌”不休,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房产投资者为了力保不动产,挥泪把套住的资金斩出来。 近几年,房产无疑是资金流向的主流。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到远到祖国边陲的新疆、黑龙江,都掀起了房产建设浪潮,跟风打顺水漂的投资资金更呈汹涌之势。 社会资金富裕了,必然要求宣泄的出口和增值的渠道。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品种是立体的、多元的,股票、基金、外汇、期货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黄金、不动产、艺术品、奢侈品等等,每一个交易品种都有自己的周期,资金会在不同的领域顺畅地流动,并形成趋势性的涨涨落落。 当经济基本面向上的时候,资本市场就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走向繁荣;当经济疲软的时候,黄金、房产等硬通货会相对走强,能够规避风险。 长期以来,国内融资结构单一,国有银行承担了经济发展的大部分融资任务。股市的流通盘子又太小,券商又没有操守,投资的系统风险非激进者所能偏好。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民间已经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这部分资金必然要参与到社会再生产和价值再分配中去,目前看来,缺乏这样的平台和通道。 入世三年,中国经济基本面持续走好,而股市走势却是长时间的背离,甚至大家谈“股”色变,心生厌恶。投资市场本是一个整体,资金大量涌上房产的船,是政府没把完整的融资平台搭好。出现了问题,痛下猛药,覆巢之下,殃及雏鸟。 不管是3月份颁布的“国八条”,4月份出笼的“新国八条”,还是5月份出台的《意见》,我们都可以看到,对房产流通环节的投资者的限制可谓多多。决策者大概认为,不是为了制止房产投机吗,先用购房实名制进行公示;然后征税,加大交易成本。 果真如此吗?如此粗糙简单的政策用在其他商品市场上,可能奏效,但用在房产上,其有效性就值得深深怀疑了。由于土地资源的独占性和稀缺性,房产的建设成本中,最大的开支就是土地和拆迁补偿。如果不在土地源头有实质的动作,是很难抑制房价上涨的。 《意见》中明确打击开发商囤积土地,但这也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后的补救措施,对于土地出让,决策方要有更明确的思路。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某开发商以天价竞拍到某块土地。 政府是土地的所有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固然重要,但开发商不会自己掏腰包吗,拿到土地之后到银行抵押,用银行的半政府信用推高土地价格,最终转嫁到购房者的头上。如果要控制房价,就别津津乐道土地天价出让,决策者需要重新考虑土地定价机制。 开发商一手携政府,一手携银行,大赚特赚,房产投资者时刻处在风浪的最顶尖,颇为不易。《意见》中的税收政策都已经刚猛,传导到地方上,更是扩大化了。 例如,南京二手房出售要交纳各种营业税金5.55%,还要交纳20%的所得税,基本上是断了二手房交易的后路,不让你巨亏不足以惩戒。 当然,政府出台政策打击以炒房客是必要的,毕竟房产泡沫最终会危害中国经济安全,获取暴利的开发商也应该重拳出击。 但有资金苦于没有出口的投资者,应该看准股市出现大幅反弹的现实,分散自己的投资风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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