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贪官要贪多少年才进我们视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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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23:47 人民网 | ||||||||
网友:黄山 兰州市原建委副主任梁鸿宾受贿案5月26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早在1995年,时任兰州市城关区分管城建的副区长梁鸿宾就有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梁鸿宾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8起,最大一笔受贿款美金12万元。检察机关在梁鸿宾处查扣的300余万元财物,梁鸿宾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人们常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看了全国媒体对兰州市原建委副主任梁鸿宾受贿一案的报道,笔者不禁想问:贪官要贪多少年才进入我们的视线? 10年的受贿犯罪道路是漫长的,本该危机四伏,朝不保夕,然而贪官梁鸿宾居然能够“潇洒”地在这条犯罪道路上一路大肆收受贿赂,一路“边腐边升”,从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副区长升到市煤气建设工程指挥部任指挥;之后,又升任兰州市建委副主任。监督部门都睡着了吗? 是谁放纵贪官做了10年腐败圈子里的“不倒翁”? 当然,贪官沦为“阶下囚”是必然的,多么“老资格”的“不倒翁”最终都会倒台,因为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贪官终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严惩。 问题是,我们揪住一个贪官究竟需要下多少年的功夫、付出多少代价?是我们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还是健全了但是落实执行的不力?是监督部门下的工夫不够,还是贪官压根就从没有进入过我们反贪反腐照妖镜的视线?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反思。 笔者认为,之所以“贪官要贪10年、8年才落网”这样类似的事层出不穷,悲剧的根源是我们的监督力度不够在前,某种程度上由于“宽宏”对贪官的“放纵”在前,而贪官做了10年腐败圈子里的“不倒翁”在其后。 因此,我们在鞭挞贪官的10年之贪时,与其痛恨贪官“隐藏太深”,莫如“退而结网”,查查我们的监督机制和监督部门究竟是在哪个环节上存在着严重的根本性的漏洞,长期存在着哪些弊端。 其实,很多贪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隐藏太深”,而常常是浮在水面,只不过我们习以为常,“忽视”甚至“漠视”他罢了。 显然,要想使所有贪官都能迅速进入我们反贪反腐的照妖镜并迅速揪出所有的贪官的良好愿望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实现,要铲除贪官“长贪不懈”的现象,首先就要铲除滋生贪官的土壤。没有更完善、更科学的监督体系和更坚强、更敏锐的监督大军长效性、制度化地制约、监督领导干部的公权力使用和钱财物的出入,就不会彻底消灭“贪官要贪10年、8年才落网”现象。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