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与政府定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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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9:27 新京报 | ||||||||
继5月23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在央视节目中透露“卫生部将禁止医院药品加价”的消息,引发媒体和医药界热烈讨论后,26日的《中国经济时报》披露发改委酝酿进行了新一轮药品降价方案的讨论。 医疗服务的“代买方”特征决定了改革的复杂性
医疗消费的特征在于:患者是治疗方案和药品消费的“资金支付者”,而医师是药品购买决策的“处方消费者”。医师与患者关于病情、药品疗效等医疗专业知识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决定了患者缺乏选择医疗服务的理性常识,影响了患者对自己“用脚投票”的自信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强化了医师在利润空间千差万别的同质药品之间的选择权。在医疗服务“处方者”引导“支付者”,“支付者”依赖“处方者”的情形下,“支付者”为自己医疗消费付费的“预算约束”容易被“处方者”忽视甚至是恶意突破。 医疗服务的“代买方”特征,决定了医疗服务系统体制改革的复杂性:(1)理顺药价的前提是理顺“医价”。“药价虚高”是表,医院服务体系的治理和体制改革不到位是里。挤压药品利润空间的政策措施,固然能满足老百姓降低医疗服务价格的心理需要,但并不触及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体系的根本性调整。这种依靠医师医院完成医疗消费的“代买方市场”的特性,决定了医疗费用增长的失控趋势难以遏制。(2)药品流通环节的腐败治理和市场秩序整肃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适时推进作为“代买方”的医院服务体系的改革。只有避免医院和医生因为追求药品利润开“大处方”的倾向,才能还原真实的药品市场需求,才能引发基于正常的市场需求的药厂供给能力的调整,实现药厂的优胜劣汰。 医院体系的改革应放在首位 因此,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政府投入职责界限清晰、市场竞争有序的医院服务体系,从药品的最终需求端理顺药品流通价格,既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又是从体制改革入手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治本之策。这当然是远比取消药品加价繁琐、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面对老百姓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面对他们对现行医疗服务日渐高涨的不满呼声,医疗卫生行业在解决好公共卫生的政府投入机制的同时,必须尽快转到医院体系改革中来。 如果我们撇开由于人们收入水平较低、医疗消费能力不足导致的对医疗服务高价格的不满和抱怨,我们能形成“医院(医疗服务)———药价(药厂竞争)”问题的改革思路和路径次序:(1)区分政府举办医院与非政府举办医院,明确界定政府直接参与医疗服务的责任和范围;(2)在科学界定医疗服务中政府主导作用的领域和界限基础上,塑造医疗市场的准入控制者和市场监管者;(3) 在政府投入职责和政府监管角色清晰明确后,明确现有国有资产医院的改革原则,推进国有资产医院吸纳社会资本的资产多元化改革,推动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医疗服务市场展开竞争。 医疗服务市场需充分的竞争 医院体系改革的核心是政府提供医疗服务产品方式的改革,前提条件是政府医疗投入和监管职能的调整和改革,医院体系改革的“第一推动者”和主要矛盾是政府而不是医院,政府应该明确,改革的顺序应该是先进行医院体系的改革,然后才是药品生产企业和市场流通领域的改革。 只有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是充分的,患者才能借助医疗服务的竞争获得药品的完全信息,药品市场的“虚高”部分才会被药品的最终需求方的理性行为挤出;只有政府举办医院有以医养医的财政保障,市场多元投资医院有市场竞争约束,整个医疗服务领域的市场机制才能在政府归位基础上得到激活,老百姓才能遍享医疗服务改革的“恩泽”。 赵杰(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博士)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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