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集中受理:排解社会压力 重塑法治权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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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 19:1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评论员 艾 岚 自5月18日起到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敞开大门,由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县(市、区)、地(市)公安机关一把手(全国约有3000人)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群众,领导动手,全警参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信访在我国是一件合法合规,甚至合情合理的事情,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每一层政府机构都设有专门的信访部门。而新的《信访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发并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素有“免争息讼”的传统,近代以前的政权体系里,县级以下的政府机构承担的主要功能就是调解当地的利益纠纷与冲突。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要上访,绝大多数都是跟相应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相关。而现实中,信访成了老百姓“最后的依赖”。 中国社科院的于建嵘研究员做过一个关于信访的调查,受调查的632位进京上访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前到法院起诉过,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占到42.9%,认为法院不依法判决导致自己败诉的占54.9%。 可以看到,大多数人一开始还是知道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他们并不愿意轻易踏上信访之路。然而十年以来,信访的势头一直在上涨,屡屡有“信访洪峰”之忧,在某种程度上警示着社会矛盾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权利意识勃兴,同时各种利益的分化组合与各种力量的此消彼长,加剧了各种可能的矛盾与纠纷的产生。然而在一些基层政府、个别政府官员长官意识比较浓厚,缺乏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因此导致人们利益表达渠道变得更加不畅通。2003年,时任国家信访局局长的周占顺披露了广为引用的“四个80%”:在当时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反映的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予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 信访,包括这次公安部全面组织各级局长亲自督办与司法系统相关的信访,作为特殊历史时期的权利救济方式,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从宏观层面上讲是对目前尚待完善的抱怨与矛盾排解渠道、利益表达机制的补充;通过合法化的行政救济缓解社会压力的集聚对政治系统的冲击,对维持一个稳定安全的经济生活环境是有很大的作用的。从微观层面来说,虽然数量有限,但对每一个若此而能“沉冤得伸”的老百姓来说,个体意义是不可估量的,就像西方寓言中被大浪带上沙滩的大批小鱼,它们中只有极少数被那个小孩子带回大海,然而对于每一条被带回大海的小鱼来说,“它在意!”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将此次大规模、长时间的集中接访运动的目标定为:“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同时期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因此这次活动的目标不仅仅是接访并解决问题,重要的还在于“依法处理”、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依法处理”很重要,信访的所有事情,实际上最后还是应该回到常规的途径去寻求解决,通过相关的部门,依照相关的法规得到合适的处理。它背后的逻辑不是也不应该是,公安局长出面了,所以事情解决了;而应该是,本来就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和表达途径,所以事情解决了。通过这种透明化、公开化的方式,应让社会上更多的老百姓知道,强调正常的解决问题的行政或司法途径才是最终的渠道,透过这些鲜活的案例,进行法治教育,以此强调法治的程序与权威。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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