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能否催生买方市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 09:28 红网 | ||||||||
我们的住房,尤其是新建的住房,虽然说早在10多年前,政府就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但时至今日,我们的住房是“商品”吗?看楼盘、看广告,在不少大城市,八、九千元甚至一万多元一平米的住房,随处可见,难怪北京四环路以外有三四千元一平米的住房,老百姓都要连续排几天几夜的队去购买。这样的房屋是商品吗?消费者像这样购买“商品”,除了无奈,没有别的选择。所以,他们叩问社会:我们的住房离真正的“商品”还有多远?我们何时才能像买白菜、买汽车一样去买房子?国家实行的住房新政,在多大
实事求是的讲,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那么,是什么原因使我们的住房交易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呢?从现实来看,最直接的一个原因就是住房市场开发的“准入”渠道单一。政府允许进入的开发商,一般都要有较雄厚的资金和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而这样的开发商一经获准,唯一的目的就是盈利。所以,开发的房屋大面积、高档次、高利润就是顺理成章了,而对于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全额集资建房”,“民间集资合作建房”等开发形式,虽然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禁止,但是想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准入”手续,因涉及在用地、资金、市场等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困难重重。因此,消费者只能被动的接受开发商提供的、自己并不十分满意的、选择余地很小的住房。 另一个原因是住房产品的趋同化,长期忽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各城市开发的住房高档类的比例较大,单套面积也很大,一般在150——180平米之间,价格畸高。为什么趋同化如此严重?根子在于追求利润,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5月13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房地产行业的利润,一般在10%以上,中高档的房地产利润达到30—40%。但是,相对于高档住房来说,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对普通住房的需求量更大。如工薪阶层需要的是单套面积小一些的、价格低一些的“低价房”,进入结婚年龄的年轻人需要用于“过度”的面积小些的“过度房”,打工族需要的是几个人合住一起的、有公用厨房厕所的“民工房”等。这样的房屋,虽然需求量大,但由于利润低,开发商根本看不上,没有人愿意干。政府过去推行的“经济实用房”政策,由于操作上不规范,结果造成真正需要的人还是买不到。 果反思一下,我们国家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政策导向,也没有专门对中低档类型房屋的特殊政策,比如供地、资金、税费征收等,与高档相比没有明确的优惠措施,这也是中低档房屋长期供应不足的原因之一。 值得庆幸的是,房地产市场中的诸多问题,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表现突出,对中小城市影响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规范市场,是非常必要的。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应当从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中的多个环节,细化政策,促使住房买方市场早日到来。(稿源:红网)(作者:李季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