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补偿 岂能与处女膜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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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5:03 法制晚报 | ||||||||
《重庆晚报》报道: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5月17日,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二社这一古怪规定吓得未婚打工妹不知所措。 我国法律规定,女性与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不是处女也不会减少其拥有的权利。所以,无论打工妹是否为处女,是否结婚成家,只要户口未迁出,就有领取土地补偿金的权利。
女性是否为处女,那是女性个人的隐私,与公共利益无关。他人无权将这类信息公之于众。村干部竟然强迫未婚打工妹进行“贞洁鉴定”,并想在全体社员大会上宣布鉴定结果,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想法。 新中国已经成立50多年了,男女不平等观念仍然在一些人的思想上存在,而且这类违背宪法的规定竟然还“名正言顺”地写进“村规民约”。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公民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并依法保护自己。男女平等应该是最基本、最贴近生活的法律常识,但是在一些农村的村干部当中,连这种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无法落到实处,说明我们的普法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遐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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