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刮居民用电涨价风 价格大棒不可乱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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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4:5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余丰慧 在200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暨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电的作用,适当提高电价水平。余音未落,拿到“尚方宝剑”的各地电力部门纷纷开始调高居民用电价格:华中某省每度涨5分,华东某省每度涨5分,华南某省每度涨2.5分,华北某省每度涨2分。一股居民用电涨价风正在涌动。
今年我国电力供需整体依然偏紧,最大电力缺口将达2500万千瓦。在我国用电客体中,工业用电占据主导地位,也正是工业用电的快速增长导致了电力的紧缺,居民用电增长只是用电需求增加量中很小的一部分。解决的方法是调整经济结构,改变“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增长方式,发展低耗能、高产出的新型产业,同时通过价格杠杆作用鼓励企业节约用电。 几年来,我国居民用电的价格已经几次调高,目前的居民用电价格并不算低。居民用电并非用电大户,各级电力部门借用“尚方宝剑”调高居民电价来缓解电力紧缺不仅不合时宜,也没有抓住造成电力紧缺的根本。或者说,电力部门在把涨价“大棒”打向各工矿企业的同时,不加区别地也打向居民用电用户,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有点“假道灭虢”的味道。 笔者认为,我们采取的任何措施、任何手段,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时刻牢记和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要求。在电力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电价是在市场非均衡状况下形成的,生产者可以自行确定价格,而用户只能无条件接受。在这种情况下,电价的确定在遵循市场需求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运用价格杠杆缓解电力紧缺时,一定要区别对待,有所取有所不取。各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此时也应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 当前,必须防止居民用电涨价风刮向全国。房价居高不下,景区门票高的吓人,水价已经提高,电价再上涨,这会全面提高居民对于价格上涨的心理预期。如果带动价格的全面上涨,进而发生通货膨胀,那将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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