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听证会 无法承受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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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8:22 文汇报 | ||||||||
文/汪晓波 价格听证制作为一种经济民主的制度安排形式,一度获得了热烈掌声。但许多人在经历了多次操练后,突然发现程序性的民主并没有给自身的权益真正带来多少好处。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铁路部门的听证会后,车票价格上涨了;电力部门的听证会后,电力价格上涨了;污水处理费用的听证会后,价格也上涨了;最近的例子是,各地景区也纷纷开听证会
很多人纳闷,听证会越开,为什么反而越涨价?很多人挺失望,一个看上去很好的制度,为何屡屡失灵?事实上,许多政府部门乐得开听证会,是因为在一阵热闹之后,价格的上调变得更为理直气壮了。 这是价格听证制度的错吗? 我只能这么回答:听证制度本身是一个进步的东西,但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还有漏洞和缺陷。从本意来说,设立这个制度,政府部门是希望听证于民,以便决策利民。听证,意味着决策者能够更充分地接触民意,从而吸收合理成分,改善公共服务。无论目前效果如何,听证制度于提升公共生活中的民主程度,于促进和改善公共政策的决策方式,意义都不能忽略。 不过,当下听证制的漏洞和缺陷也是明显的。几年来,国内大大小小的价格听证会开了不少,但成绩不佳。每次听证会上,应该总会有不少的反对意见,但是,决策者可以置反对意见于不顾,依然继续已经安排好的方案。听证了半天,并不能对听证对象产生制约力,如此,听证会能不落到走过场的命运?听证的结果,要想真正对决策者制定政策产生影响,听证会本身的制度安排亟待完善。 我以为,首先要明晰的是价格听证会中的组织者角色。目前,最为人诟病的,就是相关政府部门一边举行听证会,一边自己做裁判,或言之,价格管理部门与要求价格调整的机构往往站在了一起。如果裁判的利益就在“局”中的话,要想更改这个“局”的基本结构是很难的事情。有学者提出,不妨由代表民意的人大来组织举行听证会,或许更能体现公正性。这样的建议也是具备一定操作性的。至少,组织者是没有利害关系的公权机构,具备一定的权威性。 其次,参与听证会的代表遴选机制不尽完善。听证会代表该由谁来遴选?代表是否体现了广泛性,真正代表了相关的不同利益阶层?从我们已经知道的实践结果来看,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有些地方有些部门遴选代表时缺少法律依据,随意性非常大,事实上这反映了组织者对听证制度的不尊重。 进一步来看,即便选出的代表合理合法,但要这些代表为被听证对象定出合适的参考价格,也是极难的。代表是否专业且不说,单就听证对象的成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弄清的。比如:一个景区欲涨价,自然会摆出应当涨价的种种理由,在没有充分信息的情况下,即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判断出其成本究竟合理与否。这就是说,如果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对成本作出评估,听证会流于形式的可能性比较大,或容易被听证对象牵着鼻子走。 另外,听证会还必须加强透明度,能够让新闻媒体充分参与。透明总比“暗箱操作”好,至少能够形成舆论压力。听证会不是决策会,但一旦透明了,有益于决策部门在决策时顾及舆论压力,更多地采纳不同意见。事实上,增强透明度的要求不仅只针对举行听证会期间,在平时,一些公共产品生产部门的经营信息也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便于公众的监督和评论。 以上的分析,谈的只是完善价格听证会本身的制度安排。但在现实里,一些价格听证会开始准备举行时,就注定了听证结果的不如人意,因为其问题不在于听证制度身上。我们可以发现,水价、电价等管理部门组织的听证会,多半谈的是涨多少的问题,而不是涨或者不涨。这些部门,往往是垄断性机构。尽管在现实中,民意对于改变不合理价格的呼声很高,但事情的走向往往相反。垄断性机构要求调整价格时,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称机构亏损严重,可是,一个机构的亏损,并不说明其所垄断的价格就合理。如果这些领域的市场不能够开放,即便举行了听证会,也必然是走形式,还伤害了人们对经济民主的制度安排应有的期望与好感。 这样的问题,是价格听证制度无法承受之重,惟有依赖更深入的改革来解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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