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性管制走向社会性管制 谁来监督监管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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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 14:05 新经济导刊 | ||||||||
作者:李佐军 对监管者进行监督,涉及到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最近几年,国内成立了许多监管机构,比如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等,以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类似监管机构诞生。像诸如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本身也都属于监管机构。不仅如此,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均涉及到监管问题。
监管机构监管什么呢?主要是监管企业、监管公民,监管他们的行为。 过去讲到监管,通常是指,如何使监管者对被监管者实施更有效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者的权威与效率,而这只是监管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管者,也会有相应的要求,即监管者行为是否公平与合法,否则,监管效率会大打折扣。如果监管者的公平性受到质疑,那么,改革是没法深入的。于是,如何监督监管者,就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目前,在某种意义上,监管者已构成了一个既得利益群体,未来的改革,必将涉及到其权益的调整问题。只有使监管者也接受监督,才能使监管更加公平合理,才能达到相互制衡的效果,被监管者也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监管,否则,如果被监管者认为该监管是不公平的,则会消极对抗监管,这样,就达不到监管的效果。 为什么要强调对监管者的监督呢?理论上讲,作为监管者的一个机构、部门或个人,也具有“经济人”属性。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部门及其代理人也存在追求自身权益最大化的问题,而以前的许多理论,通常是假设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表,是全局和长期利益的代表,是正义和公正的化身。而实际上,尽管政府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其本身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同样具备“经济人”属性。如果在制度安排上,不能对监管者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管者就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出一些不合理的政策,行使一些不公正的监管。 同时,监管者还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或公共资源,进行“寻租”甚至“设租”,如设置过多的审批环节,让被监管者接受审批,进而获得相关收费。表面上看是为社会而监管,实际上却是为了部分人的利益。 而且,即使国家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监管者,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可能会走偏,即偏离国家的规则。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也需要有另外的主体去监督它。 用这个思路来解释当下存在的一些监管问题,就会找出适当的方法。比如宏观调控就涉及到监管问题,如土地、环保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监管,拿环保来说,对于严格控制的行业,可以将环保标准定得更高一些。标准一般是针对所有企业的,符合标准就可以上项目,不符合怎么样也不能上,这样就避免了一个一个地去审批项目,大大提高了效率。 未来的监管,应该是从经济性管制向社会性管制转变,经济性管制一般是采取行政手段,社会性管制更多的是靠各种标准进行。 但问题是,即使实现了由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转变,也依然存在一个监督监管者的问题。那么,如何监督监管者呢? 前提是,监管者必须进行信息披露,监管的规则、程序、决策要公开透明,这样社会才能向它监督,否则,老百姓不知道它在做什么,如何监督呢?具体的监督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舆论监督;二是通过行业协会监督,行业协会代表行业的利益,可以监督监管者,对其进行批评、异议;三是监管的重大决策,可以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四是审计监督;五是各级人大应常设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监管者进行监督;六是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法》、《行政诉讼法》等;七是加强党内监督,比如纪检和先进性教育等。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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