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刮起居民用电涨价风进而发生通货膨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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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 10:24 新华网 | ||||||||
在200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暨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电的作用,适当提高电价水平。继国家发改委昨天首次发出夏季电力涨价信号,今天,新华网、大河报、现代快报、信息时报分别刊登消息说,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居民生活电价是否调整由省级政府提出意见,需要调整居民生活电价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河南居民用电每度将涨价5分,江苏涨价5分,广东涨价2.5分,此前,山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28日预计,今年我国电力供需整体依然偏紧,最大电力缺口将达2500万千瓦。我们来分析一下造成电力紧张和缺口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一些高耗能企业虽然得到了遏止,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高耗能企业的拉动是电力出现紧张的主要原因。二是作为供电主力的“煤电”,去年的19.5亿吨原煤产量中,有7.5亿吨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生产的,而这些“不安全”煤矿将是今年关闭整顿的重点,这也意味着今年的用煤资源将非常紧张,发电企业要求电力涨价的呼声很高。生产量的大幅减少和整顿超载而带来的运输问题是煤炭紧张的主要原因。高耗能企业对电力的巨大需求与煤炭原因造成的发电成本上升,这种两头夹击的情况造成电力紧张和发电成本提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电力紧缺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居民用电,几年来,居民电价已经几次调高,目前的居民用电价格并不算低。所以,依靠调高居民电价来缓解电力紧缺是一个劣招,没有抓住造成电力紧缺的根本原因。我们采取的任何措施、任何手段,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时刻牢记和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要求。 在电力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电价是在市场非均衡状况下形成的,价格的杠杆作用是不能有效发挥的。在这种情况下,缓解电力紧缺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以限制高耗能的企业、行业用电为主,保障居民生活用电需要;在居民生活用电与工业生产用电发生矛盾时,工业用电要为居民生活用电让路。电价的提高不能够针对居民而应该针对高耗能企业、行业用电部门。缓解当前电力紧缺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降低居民生活质量为代价。 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用电要严格实行错峰、避峰、限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规划布局、高污染的企业要限制或停止供电;对不适宜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企业,应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安排停工休假和设备检修。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实行高电价,促使其降低耗能、提高产出、增加效益。千方百计增加电力的有效供给,充分挖掘现有电力设施的潜力。同时,要继续抓好电力项目建设。已经开工、符合规定的电站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争取如期或提前投产;新核准的今年拟开工项目要抓紧开工建设。同时,在安全达标情况下,加大煤炭的开采量,加大煤炭的运输指导,提高运力,增加煤炭供应,保证火力发电厂满负荷运行,切实增加电力供应。 总之,必须防止居民用电涨价风刮向全国。房价居高不下,景区门票高的吓人,水价已经提高,电价再上涨,这会全面提高居民对于价格上涨的心理预期。如果带动价格的全面上涨,进而发生通货膨胀,那将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害。(余丰慧)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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