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筑市场逐出行贿企业是一个好开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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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4: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费十年 据《江南时报》报道,在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的建议下,曾三次向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行贿的上海市某工程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被迫退出了该区建设工程投标市场,一起被“踢”出的还有该公司的项目经理金某。
作出这一决定的是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依据是《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及《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的实施细则》。 “污点企业”被逐,并非新鲜事,近年北京建筑行业便刮过“逐出令”风暴,不过,这一风暴的“由头”是企业欠民工薪,而像常州新北区这样,把“廉政准入”这一关键词和一个市场、一个行业“致命”地挂起钩来,显然是有非凡的挑战意义———以挑落一个市场、一个行业暗流汹涌的“潜规则”的受益者为开始,正本清源,修复“公正”的缺口,我认为十分值得期待。 在经济学领域,人们通常把使至少一人的状况变好而没有任何人的状况变坏的资源重新配置称为“帕累托最优”。把这一概念放到本文所面对的新闻上,或许有一点“夹生”,但是,上海某公司向工作人员行贿9000元,从而促使承建工程在验收时顺利通过,这还真有反“帕累托最优”的意思。须知,某公司获得的好处正反衬着“市场正义”的流失,这比什么都要恶劣。 如果我们再反思一下某公司行贿的动机,就会得出三个结论:一是他们喜欢把钱不当钱;二是承建工程有猫腻;三是“工作人员”受贿已成惯例,或者是公开的秘密。那么,在发布“逐出令”的同时,有关部门理应进行一番彻查,因为一个潜规则的倒掉并不自动引带其他潜规则的倒掉。 不管怎么说,逐出行贿企业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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