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测谎仪炒人法理不容 员工有权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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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11:42 红网 | |||||||||
广东省东莞塘厦镇一家具厂最近搞出了新鲜事,使用“测谎”仪器对员工进行心理测试,如果员工通不过测试就有可能被“炒鱿鱼”。这种做法引起了许多工人的不满,认为企业通过这种方式炒人,是恶意欺诈工人。而厂方家的说法是:“测谎”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4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测谎技术,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只有公安等特殊国家机关使用过。而且即使公安等机
很显然,东莞这家企业是无权对员工进行“测谎实验”的。一是企业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二是企业给工人进行“测谎”带有“强制”色彩,企业虽然没有使用武力迫使工人接受测试,但是由于劳资双方处于明显不对等的对位,工人为了得到工作机会,不敢反抗,并非完出于自愿。只要这两方面因素得到证实,即可决定企业行为性质是违法的,对工人的人身权造成了不法侵害。三是此举还有侵犯工人名誉权的嫌疑。工人通不过测试被开除,非常容易给他人造成这样一种印象:这些人被开除的人“不忠诚”、“不可信”,这势必会损害这部分人的信誉,甚至使他们难以找到工作。 即使不从法律的层面的来分析这个问题,东莞这家企业的说法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第一,尽管测谎仪的准确率可能达到百分之九十几,但是总是有误差存在的。这意味着会有相当一部分工人因为企业的失误而失业。第二,按规定,测试人员必须有从事心理测试资格证书、同时要经过正式培训。东莞这家企业做测试的无非是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其测试结果是否准确值得严重怀疑。第三,即使如此,测试结果也只能起参考作用,是否开除工人主要应看其实际工作表现,那种不论工作好坏,仅凭一个测试结果便决定工人职业命运的作法是相当随意的。 可见,通过“测谎仪”裁人,于法于理都讲不通。这其中的道理,企业的管理人并非一无所知,要不也不必遮遮掩掩的,害怕记者采访。他们应该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就是说主观上是恶意的。这不禁使我想起了许多类似的事件。比如说,让工人加班不付加班费、让工人毫无防护地在有毒的环境中工作、还有严格限制工人上厕所,甚至有的地方员工要带尿不湿上班……这些做法不仅严重违反《劳动法》,而且简单有失“人道”。 这些企业为什么敢这样做?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多就业难“挟持”员工当然是原因之一。但这不是主要原因,主在原因恐怕在于执法疲软。劳动执法不能保护劳工的合法权益,执法也媚资,患上软骨病,企业违法能获取额外利益又不受罚,企业又何乐而不为呢?笔者以为,我们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政策优惠,提供廉价充足的劳动力,但是决不能再提供法律优惠,这不仅关系一个国家司法主权的问题,而且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福祉。 (稿源:红网) (作者:刘吉涛)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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