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甫华:以土地合理税改完善地方财税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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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13:0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特约评论员 魏甫华 国家统计局于4月20日发布了2005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全国商品房价格上涨了12.5%。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中央政府将通过征收较高税率的不动产税、投资交易所得税,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一季度房价增幅6.5%,目前已经在制定征收不动产税的具体办法。可以说,征收不动产税是
由于我国房地产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这些税费毫无疑问都被房地产商摊入了成本,而这是一次性的税负负担,个人占用多套房产几乎不征收税费,客观上刺激了房地产的投机行为。征收不动产税是连续性的税负负担,其目的就是要形成“买房容易养房难”的市场机制,从而抑制投资者对房产的投机需求。在这里,我们要弄清楚房地产税和不动产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现在要征收的不动产税,也称作物业税,物业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物业税包括不动产税,还包括其他的税种,不动产税是物业税的其中的一个税种,针对的是土地和房屋使用者缴纳的税。大家所说的不动产税或者物业税,是从狭义来理解的。不动产税是根据房地产的保有环节来征收,现在所说的税是在房地产的开发和建设阶段征收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实际上,我们从1984年起,就一直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房地产的开发和建设阶段,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承建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等,我们征收的房地产税在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占有30%-40%,应当说,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是造成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因素。这也是我们目前土地税制不合理的一个表现,征收不动产税就可以促进合理的土地税制改革。这个不动产税,根据税收主管部门的意思是把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拿出来,把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的税收,像土地增值税拿出来放到大家在住房阶段才交的房产税。这样就降低了房地产商的开发成本,使房地产开发商具有可以降低房价的利润空间。 再次,不动产税一般是根据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征税,并且是每年都要征收的税。税负和房地产每年的评估价值相联系,而每年的评估价值可能不同。由于不动产税是每年都要交,这样增加了对土地和房产保有的成本,从而达到抑制对土地和房产进行投机的需求。 当然,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情况下,单纯以征收不动产税对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可能并不大,而且由于不动产税的税负和房地产市值评估关系甚大,这对地产评估的科学性要求较高,否则可能由于估价困难导致税负分布不稳定,而容易失之不公平。不过,这是可以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征收不动产税,可以切实地促进目前不合理的土地税制改革,来达到抑制房地产泡沫。 主张征收不动产税,更看重的是,它构成地方政府稳定的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中的利益驱动,有效地推进土地市场的市场化和透明化,减少有关环节的腐败行为。 众所周知,由于土地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所以,要改变目前房地产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政府之手”,关键还在于首先改变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结构,不动产税和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批租收入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关系,可以保障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且,由于税收征收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同时可以减少腐败的机会。这样,可以对地方政府形成激励机制,使其退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直接控制,从而形成房地产资源配置的有效市场机制。这才是治理房地产市场之根本。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