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困局的多重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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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6:49 中国青年报 | ||||||||
郭之纯 中青年的“过劳”及“亚健康”问题最近引起关注。有评论认为:中青年之所以“过劳”,是消费主义的新教条和缺乏保障的社会结构导致的“新贫困”“复杂共谋”的结果(4月19日《国际在线》)。又有评论认为,是市场经济所奉行的优胜劣汰法则让青壮年承担了较重工作负荷和危机感,而法律的不完善则直接导致了亚健康大面积蔓延。(4月19日《北京
这些评论固然都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两者在对“过劳”现象形成原因的理解上,却并不太全面。“过劳”现象的形成,果真只与消费主义、市场经济及社会结构有关吗?“过劳”现象真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和扭转吗?笔者认为并不尽然。 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过劳”者。比如日本便是著名的“过劳国”,这一点尽人皆知。再比如美国,2000年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自1976年来,每周加班9小时的美国人达6%以上,若以全年计算,美国人平均比日本人多工作70小时,比大多数欧洲人又多工作350小时。(2000年10月12日《北京青年报》)近年来,随着劳动力日益紧俏,在一些西方国家,“加班”日益成为一大劳资问题。 “过劳者”也并非近几年才出现,并且“过劳者”也并非完全出于无奈或被迫。如果有关“过劳”及“亚健康”的调查放在20年前、50年前甚至100年前,我相信其结果甚至比现在还要“可怕”很多。是啊,以“勤劳”作为一大美德的中国人,从来就不缺乏产生“过劳者”的环境———在传统文化中,读书人崇尚“头悬梁、锥刺股”、“三更灯火五更鸡”;庄稼人应“黎明即起”、“昼出耘田夜绩麻”;官员要“夙兴夜寐”、“周公吐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这样的道德文化氛围下,“过劳”与“勤劳”或许只有半步之差———甚至是没差别。“过劳”有什么稀奇的呢? 进一步说,那时候因“过劳”而死的又有多少?比如焦裕禄,在我看来,便可算是“过劳死”的一个典型。区别在于,那时我们对此持褒扬态度,仅此而已。其实到现在,“累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评价,也是一种无上哀荣———甚至,这还是一些人的“理想”,比如著名画家陈丹青就在《南方周末》(4月14日)载文说:“中央美院王式廓,画着画着,忽然掼倒在地,死了。香港李翰祥是在拍片现场弯腰瞄镜头,忽然胸口闷,歪倒死了。这是我顶佩服的死法。” 确实如此,看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力宣传的劳模,又有哪个不是实际上已经“过劳”?徐虎牺牲了大部分业余时间,李素丽累坏了嗓子,运动员则练出了全身伤病……我们曾大力弘扬的“老黄牛”式的“奉献精神”,又何尝不是这种“过劳精神”? 再观诸我们周围最有可能“过劳”的人群,也并非全与消费主义、“新贫困”或恐惧等有关。颇具意味的是,像人们提到“过劳”就要联系到的陈逸飞、王均瑶及清华大学两名壮年而逝的教师,也包括“顶佩服这种死法”的陈丹青,又有哪个是有“贫困”、“恐惧”之虞的呢? 因而,“过劳”、“亚健康”现象,固然很严重,但这却是一个多方原因导致的困局。这个困局固然是因为资本的伦理有所扭曲(如为节省开支,宁可让员工加班也不愿加聘或训练新人),是因为竞争时代的价值选择,是因为转型时期的某些社会保障机制的缺失,但往深层次看,其更属于传统道德文化、大众人生哲学以及社会政治伦理的范畴。 当然,我说这些,并不是忘记了社会上确实还有很多人的“过劳”是很无奈的。如那些建筑工地和流水线上的民工,那些一个汗珠摔八瓣儿土里刨食的农民,那些被高房价、药价压得喘不过气的城市新成员抑或老成员,那些为了出人头地拼命攻读的莘莘学子……但首先,解决这些问题同样需要多方措施,且有待时日,有待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进一步协调,客观地看,法律手段之力实是微乎其微。“过劳”困局是个综合性的难题,将问题简单化,不利于其真正解决。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