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缘何屡成杀手 急需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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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17:15 红网 | ||||||||
上海等地近日连续发生3起儿童因吸食直径3厘米左右的小果冻窒息死亡的事件,昨日,湖南省消委转发了中消协关于《儿童慎食小型果冻》的消费警示:家长慎购小型杯装果冻产品,建议不要向儿童喂食,更不要让儿童单独食用。由于我国相关标准没有对果冻大小形状以及包装标志上的警示语等作强制性规定,中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对现行果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修改。(2005年4月18日《潇湘晨报》)
果冻是一种用海藻胶为原料制成的胶类休闲食品。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其丰富的口味和特殊的口感很快便受到人们的青睐,特别是儿童的喜爱。目前全国生产果冻的企业已有近300家,产量约60万吨,总销售收入近50亿元。但近年来,因果冻引发的儿童窒息死亡案件也在不断发生。今年2月,江苏南京一名4岁男孩、宁夏银川市一名两岁男童不慎被果冻窒息死亡;3月,上海市一名19个月的女孩因吸食果冻魂归西天…… 看着这一个个幼小的生命就因为吃“零食”果冻而陨落,相信谁的心情都不会平静。而更让人痛心的是,扮演这种“冷面杀手”的小果冻(直径3厘米左右),虽然在不少国家已经被停止生产,在我国市场上却是最畅销的。此类果冻形状大多像个塞子,质地富有粘性且不易溶化,吸入气管则很容易粘在管壁上,将管路堵塞。由于儿童,特别是幼儿吞咽部位发育尚不完善,一旦出现意外,塞物不易排出,很容易造成窒息死亡。有调查资料显示,这种暗藏“杀机”、直径3厘米以下的小果冻竟占了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 无论是消协还是医院专家,所有人都清楚,果冻杀人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它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在于它的包装、尺寸和儿童食用的方法。目前,国外对果冻的形状和尺寸是“严防死守”。2002年,欧盟决定禁止销售和进口以魔芋胶作为胶凝剂的小型杯装果冻,并对果冻的危险提示程度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包装上必须注明“可能造成窒息”等类似文字,并标出发生噎食后的急救图示;2004年底,韩国暂停销售直径在4.5厘米以下的果冻;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国家也对那种“一口吸”的小果冻进行了“封杀”。但国内不少生产厂家,却以国家还没有出台尺寸标准为由,继续大批量生产这种市场销路看好的“杀人小果冻”。 从苏丹红事件到卫生部关于油炸薯片速溶咖啡可能致癌的公告,我们欣慰地看到,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普通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要真正保证大众的食品安全,仅有消费警示是远远不够的。尽管小杯果冻不是有毒大米,也不含苏丹红,但若以“大食品安全”的观念相衡量,它仍然可以归入有害食品、有“毒”食品之列。因此,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果冻生产商,对这一人命关天的大事切不可见利忘义、麻木不仁。追逐利润没有错,但毕竟,和利润相比,生命更加重要。 由此可见,要使果冻不再成为“杀手”,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当务之急,一是对果冻产品的体积形状和包装问题制定强制性标准,依法确保果冻产品的安全性;二是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那些存在质量隐患的果冻产品实行召回;三是在外包装上印制醒目的提示,宣传食用果冻的正确方法及噎食后的急救措施;四是加大消费者的维权力度,让那些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不法厂商坐上“被告席”。如此,方能使人们对果冻宠爱有加,不再望而生畏、因“噎”废食。 (稿源:红网) (作者:高福生)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