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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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9:16 南方日报 | |||||||||
话题缘起 上月末,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写进了“推进制度创新,探索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内容,提出在广州建立起任何人都可自由创业和自由经营的制度安排,使广州更“充分透明”,让经济充满活力。据悉,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是广州在国内率先提出的,足见广州市政府在制度创新上的勇气和决心。到底什么是自由企业制度,其特征、要求如何?自由企业制度与市场经济是怎样的关系?自由企业制度与非自由企业制度有何区别?如何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我们特邀专家一议,供读者参考。
市场效率并非根源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企业自由是价格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基本前提,竞争机制的有效作用也必须以企业自由为基础 自由是市场效率之本 □朱淑枝 广州市人大代表林树森明确提出: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就是依靠自由企业制度进行市场资源配置,就是任何人都有创业的自由和经营的自由。在自由企业制度下,企业完全拥有自由的创业权、自由的经营权、自由的交易权以及自由支配财富权。不言而喻,在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自由企业制度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无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计划体制无效率的最深层原因 一般认为,我们需要市场经济,是因为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具有效率。其实并非尽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我们需要市场,市场之所以重要,首先不在于它会产生有效率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它为人们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机会,为企业提供了各种经济资源自由组合的选择权利。他强调:市场所追求的效率不应该按效用而应按个人自由来衡量。剥夺人们的买卖、交易和寻求幸福生活的自由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巨大失败。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的失败并非主要表现在经济和生活水平上,而主要体现在其对人们经济自由的剥夺上,从而进一步揭示了计划体制无效率的最深层次的原因。 市场自由的核心在于企业自由 就市场与企业的依存关系而言,市场自由的核心是企业自由,没有企业参与交易的自由,也就不可能形成市场,更不可能形成自由的、有效率的市场。过去人们常常将市场机制的效率归结于或等同于价格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作用的结果,其基本依据是:一方面市场通过价格上下波动的信号把资源配置到收益最高的地方或环节中去,从而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在资源自由流动的过程中,不同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必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从而迫使企业不断改进生产、降低成本和提高技术投入,进而促进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但是只要我们认真思考一下,就不难发现,市场效率并非根源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其一,被价格信号调节的大部分资源是物化资源,物化资源是不可能自动对价格信号作出反应,而是需要人去实现,即一定是自由参与交易的经营者(企业或个人)对价格上下波动的信号作出反应并调整资源的流动方向,实现重新配置。可见,企业自由是价格机制发挥有效作用的基本前提。其二,如同价格机制一样,竞争机制的有效作用也必须以企业自由为基础。试想一下,如果参与交易的企业或个人不能自由进入或自由退出市场的话,那些劣质企业能够被市场淘汰吗?显然不可能。在美国硅谷,企业淘汰率惊人地高,说明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非常低,这样,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只有经营者进入市场变得非常容易,竞争才能真正存在,优胜劣汰机制才能发挥有效作用,否则市场效率乃至市场的存在都会岌岌可危。因此,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消除一切不利于企业自由经营的障碍,最大限度地赋予企业经营的自由。 自由企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所谓自由企业制度,就是确保企业能够拥有在产权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所享有的自由创业权、自由经营权、自由交易权以及自由支配或处置财产权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它包括产权制度、进入退出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平等合约制度、平等交易制度以及平等获取信息服务制度等。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自由企业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自由性。自由企业意味着经营主体拥有投资自由、经营自由、交易自由和进入退出市场的自由,企业的生存与否、规模大小、效益好坏以及成长速度快慢均取决于市场的选择,不应该存在违背经济自由原则的任何外在限制或行政性保护。二是民营性。自由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应该也必须是以非官办的、非政府控制的平等的自由交易者,以此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但是,强调自由企业的民营化并非意味着私有化,更不等于私有化。三是透明性。透明性是指交易的双方力求提供既全面又准确的交易的信息,而且能够信守承诺。四是自律性。自由不等于放弃自律,恰恰相反,自由的前提是自律。自律既是自由企业的特征,也是自由企业存在的基础。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 市场经济的活力产生于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权。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权体现在企业制度上就是自由企业制度,即除了特殊例外,任何人都有权建立企业,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决策自主,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可以去做 核心是创业自由和经营自由 □李善民 余鹏翼 自由企业制度两个基本点:创业自由和经营自由 什么是自由企业制度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的活力产生于经济主体的自由选择权。经济主体拥有自由选择权意味着在市场经济制度中,每一个经济主体都具有充分的决策自主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经济主体享有自由选择权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企业制度上就是自由企业制度。即除了特殊例外(如国家公务员),任何人都有权建立企业;企业的管理和经营决策自主;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可以做。具体来说,自由企业制度包括两个基本点:创业自由和经营自由。 创业自由的意义在于增强经济整体的创新活力 创业自由即公民拥有自主创业的权利,政府无权用行政法规强行设置公民创业的门槛。谈到创业门槛,最典型的就是注册资本制度。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万元到50万元人民币,最低的科技咨询类公司也要10万元人民币。在注册资本制度下,一个天才的、却缺乏启动资金的发明家,永远无法自己创业。如此一来,必将压制众多缺乏创业启动资金的经济主体的创业激情。注册资本制度引致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诱发相当普遍的虚报注册资本现象。反之,在自由企业制度下,公民创办企业无须政府批准(至多只须在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创业门槛很低,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创业权,注册资本制度不存在或者仅是形式上的法规,如美国的“1美元注册”。实行创业自由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它能极大地鼓励高新技术公司的涌现和成长,从而增强经济整体上的创新活力。 尽可能地给企业以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根据自由企业制度原则,在企业管理制度和经营方针上,各个企业有充分的权利决定自己的行为。企业的所有者可以制定一系列自己认为有效的制度(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等)来管理企业。当然,企业也不能为所欲为。国家必须制定一定的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但是,从自由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上说,对于一般的企业,在法规制约和保证企业决策自主这两个方向上,总是尽可能地倾向于给企业以更大的决策自主权,即保证企业和企业家拥有尽可能大的自由选择空间。对于公众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司),由于持股人众多,掌握经营权的人(拥有控股权的股东或者企业经理人)有可能依赖其信息优势而违背股东的利益。所以,国家必须制定严格一些的法规来制约企业及其决策者的行为。不过,这些法规的内容主要表现为要求企业决策者披露有关的信息,而不是直接地限制企业的决策行为,其基本的制度逻辑仍然是,在保证信息尽可能透明的条件下,实行自由企业制度。 对于自由企业制度与非自由企业制度的不同,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在实行自由企业制度的国家如美国,自由创业权为公民天赋权利,政府不能随意干预。至于公民滥用这种自由,比如搞皮包公司并诈骗,事后自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相比之下,中国迄今实施的仍是非自由企业制度的思路,也就是说,假设权利是政府的,政府可以先把一道关,设置公民创业的门槛。两者带来的差异是明显的。在美国,谁想办企业都可以轻松办成,在中国却非常困难。可想而知,美国可以产生比尔·盖茨,中国就要困难得多。 对“政企分开”的完美诠释 回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路,1980年代起讲政企分开,1990年代开始呼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在则讲政府要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实,其中最关键的是要确立“自由企业制度”的理念,并以此改革政府职能,建立现代政府制度。具体而言,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依赖于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就必须“政企分开”。但是,对“政企分开”的理解不应该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以及政府不再干预企业这样简单的角度,而是要从更本质的自由企业制度的角度来理解。广州市目前坚持大的事情政府做、小的事情由企业充分竞争、自由发挥,并提出探索建立自由企业制度、进行制度创新,就是对“政企分开”这一政策在二十一世纪的崭新意义所作的完美诠释。不难预见,随着反思“政企分开”,推进行政管理改革,确立坚固的自由企业制度,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必将走向一个新的境界。 李善民: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余鹏翼: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自由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黄华 一个社会的改革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即制度的替代、转换和创新的过程。而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时期,其中一点就是要彻底改革我国传统的企业制度,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构筑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实现由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自由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 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原因就在于其确立了经济自由制度。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现代社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而经济自由是指经济活动处于自然的、自动的状态。这就必然要求维护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利和以各种方式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的权利,承认个人和企业的经济主体地位。所以,自由企业也就成为经济自由的一项主要内容。市场经济中若没有自由企业,就是一种歪曲的市场经济。自由企业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而自由企业的出现并进一步发展又必须要有自由企业制度来做保障。作为市场经济中一种规范化的社会经济组织制度,自由企业制度要求所有企业自由投资、自由经营、自由交易,要求企业的一切行为特别是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市场化,要求企业类型多样性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多元化,要求所有企业都要以平等的市场交易者和独立的利益主体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要求所有企业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这样的企业制度使企业这一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始终充满了活力,不断推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过去几十年来,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有企业是占据着绝对多数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制度是我国传统的企业制度。而不管是改革开放前典型的政府控制型的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自由性、国营性、垄断性和企业类型单一性),还是改革后通过两权分离、扩大企业自主权而形成的企业制度,都难以完全摆脱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决策权,没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和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由发展。所以,要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把企业制度的完善作为完善市场经济的突破口,才能最终构筑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根本途径 要最终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其目标导向是大力加强自由企业制度建设,我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推进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形成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自由竞争的格局。国家通过制度、法律、提供基本环境等来保证各类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是自由企业制度形成的宏观环境基础。 二是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企业行为的市场化。 三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即彻底改变政府直接控制企业的制度安排,政府不再大量地承担各种微观经济职能,只需要履行好其宏观的经济职能。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改革“政府控制型”的传统企业制度,国有企业除了少数仍由国家直接经营以外,绝大部分都应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实现两种权力的分离:一是作为最终所有者的国家及其承担机构(政府)的所有权与政权(行政管理权)的分离;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作者单位:广东省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 从创建“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到建立自由企业制度,体现了一种从为企业提供最佳的创业环境到形成合理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认识深化,这是一种制度创新 企业自由源于公民自由 □彭澎 市场经济依靠自由企业制度进行资源配置 自由企业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市场经济体制很重要的特征就是依靠自由企业制度来进行资源配置,也就是任何人都有创业的自由和经营的自由。在这样的制度下,企业拥有自由的创业权、自由的经营权、自由的交易权以及对财富自由的支配权。就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来说,作为广州未来制度创新的重要方面,建立自由企业制度,将坚持大的事情政府做、小的事情由企业充分竞争和自由发挥。 诺贝尔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在其创立的“新制度经济学”里有两个核心概念,即“产权”和“交易费用”。产权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交易费用则涉及企业运行的成本,通常也是制度安排所致。后来有人在评论自由企业制度时指出,自由企业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的真谛,而没有现代政府制度就没有现代产权制度。 就市场经济来讲,有两个重要的方面,即“市场”和“企业”。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而市场经济又经常被称为自由企业制度。道格拉斯·诺斯追随科斯对制度的理解更为深刻,他认为,由于制度安排决定了经济效率,由于一种制度安排的效率可能不同于另一种,那么历史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就要到制度变迁中去寻找原因。因此,问题并不在技术进步、投资增加、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等等,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在发展因素背后的制度因素。其实,科斯在分析社会成本问题时就明确指出,政府在界定产权和资源配置时所犯的错误,可以用市场中的自由交易的方法加以纠正。 人人有创业的自由才会形成活跃的市场经济 自由企业制度必须体现公正性。另外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家、自由企业制度的推崇者冯·哈耶克认为,仅仅是因为我们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手段,我们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不可缺少的条件,自由企业制度既是个人自由的必要条件,也是这种自由的结果。这种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自由。人们只平等地面对法律的强制。在哈耶克那里,有两个关键性观念,即个人的责任和制度的公正性。在他看来,没有个人责任,就不能建立一个成功的自由社会;同样,没有公正的制度,就不能保证物质报酬与提供的服务相一致。 自由企业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公民自由的基础上的。公民有自由创业权,因此,其创办公司无须政府批准,只需去备案而已。政府不能对创业设置各种门槛,因为创业权不是政府的,也不是政府给公民的。在自由企业制度下,办企业是轻松容易的。 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前提是政府制度的创新 国务院领导人最近强调“加快推进政府制度创新”。实际上,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根本上还是在于建立现代政府制度。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发端于美国的自由企业制度,十分重视“机会公平”,人人有创业的自由,才会形成活跃的市场经济。在创业活动中,政府想方设法维护创业者机会的公平,这也是自由企业的最大保障之一。 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引入自由企业制度理念,说明了政府既是改革的动力,又是改革的对象。中国国企改革的道路、私营企业的地位、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无一不在论证这一道理。 北大经济学教授张维迎认为,中国的改革始于分权,分权导致竞争,竞争导致产权的变革。在笔者看来,实际上,这也是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过程,也就是现代产权制度和自由企业制度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政府制度形成的过程。自由企业制度在现实形态上将表现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因为,在分权或放松管制的过程中,民营化是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的。 广州市从早先提出的创建“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到现在提出建设“自由企业制度”,体现了一种从为企业提供最佳的创业环境到形成合理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认识深化,这是一种制度创新。 作者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 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政府、企业、市场等层面上全面努力,其中政府的改革和作用是主导和关键 企业制度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选择 □刘君里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解决。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在企业制度上与国际接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呼唤企业制度深化改革和创新,自由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制度的发展方向和必然选择。建立自由企业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政府、企业、市场等层面上全面努力,其中政府的改革和作用是主导和关键。 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先决条件 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先决条件。要切实解决旧制度遗留下来的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问题,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由对经济活动介入过深、干预过多,到宏观调控、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变。进一步清理并取消不符合政府职能定位的行政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也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与自由企业制度相关的《自由企业法》、《禁止垄断法》、《自由贸易法》等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规,为自由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法律保障。 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必要前提 自由企业制度要求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价格是引导市场变化的主要信号。市场是完善的,不仅有商品市场,而且要有齐备的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市场是自由的、开放的、统一的,不存在人为的壁垒和封锁,必须确保公平的竞争和自由的选择。现在我国的商品市场已基本形成,但各种要素市场还很不完善,地区保护主义、市场封锁比较盛行。尽快培育和完善统一、完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当务之急。 深化国有经济和企业改革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改革直接关系到自由企业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搞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在基础产业、公用基础设施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产业领域继续保留和发展一部分国有大企业,其他国有企业探索实行多种实现形式;二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吸引外资及国内各类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变为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实现两权分离,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成为不依赖于最终所有者而独立存在的法人企业,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四是采取分拆、放开等方法,打破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垄断地位,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推进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必由之路 在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要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国有企业、股份企业、合作企业、私有企业并存、竞争、协调发展,所有制和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充满活力的局面。首先,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减少前置审批,放宽创业门槛,形成公民自由创业的氛围。其次,要从融资、信息、担保、外贸等方面给民营经济以扶持。三是加快建设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四是营造各种所有制、各种类型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度、法规上消除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身份界限,无论哪种企业,都以独立的利益主体身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构建企业自由灵活的内部运行机制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重要保障 借鉴发达国家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彻底卸掉企业所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责的社会职能,使企业的职能目标单一化、明确化,全力以赴地发展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作者系广州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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