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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在中国的嬗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00:55 《中国企业家》

  山重水复 柳暗花明

  1998年四通集团引入MBO方式进行产权改革,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于管理层收购的关注。

  2000年粤美的美托投资公司打响了上市公司MBO的第一枪;同期,长沙市友谊阿波罗
公司等部分企业通过“国有产权让管理层转让”成功实现改制,各地中小企业纷纷效仿,掀起一轮MBO热。“MBO”的概念由此被大众广泛接受。

  2002年中央政府出台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政策和规定,同时,10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出台。政策的松动为MBO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管理层收购已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企中蔚然成风。

  MBO如火如荼之际,2003年3月财政部突然叫停MBO,并表示,在相关法规未完善之前,暂停受理和审批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

  2003年4月6日,国资委正式挂牌,旋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03年底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隔年1月出台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挣扎探索了一年的MBO终于走出迷雾,宇通客车、特变电工等10多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企业都在这一时期启动或者完成了MBO。

  2004年上市公司的MBO达到历史新高(19家),另有很多知名大企业曲线MBO的意图越来越清晰,最典型的案例包括3月份海尔集团控股海尔中建(01169.HK)。也就在这个时期,学者郎咸平炮轰海尔的MBO模式,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8月郎顾(郎咸平和顾雏军)之争,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由此演变成一场对于中国需不需要MBO、能不能MBO、国企需不需要改制的大讨论。

  2004年底到2005年初,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之下,中国式MBO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管理的阶段。2004年12月15日,国务院高层明确指示:大型国有企业不许搞MBO(管理层收购),中小企业可以探索,但须在国务院国资委出台更细化的规范文件后。同期,国资委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于国有股权转让定价做出规定;原国资委主任李毅中公开发布5条禁令,对中小型国企的MBO行为进行约束。

  2005年3月底,《中国企业家》获悉,《关于中小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最早将于4月初出台,中小企业MBO将放行。这势必将引发新一轮MBO热;而针对大型国企的禁令仍旧没有解除。

  《中国企业家》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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