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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亿房贷诈骗案说明中行北京分行经营能力低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7:57 中华工商时报

  亚杰/文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2日介绍,2002年9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在对零售按揭贷款进行内部稽核时发现,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向该行申请办理“森豪公寓”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先后以员工名义,用虚构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等手段套取按揭贷款及重复按揭贷款6.4亿余元,并将按揭得到的资金移至外地,致使该项目的工程被停
工,形成烂尾工程。

  为什么发现于2002年9月的事情,到2005年4月才被披露出来?在房贷被视为房价虚高祸首之一的今天,除了用来描述房地产商如何靠不住、房贷背后藏有多少猫儿腻,我们想不出别的理由。实际上,这则多少充斥着一些霉味的新闻确实引发了人们对于房贷市场潜规则的讨论。据报道,上海一银行的房贷部门负责人就表示,在房地产圈子中,开发商通过制造虚假买卖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手法并不鲜见,甚至是个普遍行为。更有人由此认为,房地产贷款危机四伏。

  不过,能不能从房贷骗案中推导出房贷危机四伏这样的普遍意义,其实是一大疑问。虽然我们明了,房地产泡沫的危害远甚于股市泡沫,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自问:所谓房贷危机的说法是不是夸大了房贷的负面意义?房贷在银行资产中占有多大的比例?房贷在银行资产中属于哪一类资产———优良资产还是不良资产,抑或是最容易变身为不良资产的资产?在这些基本问题搞清楚之前,还是慎提“房贷危机的好。

  在我看来,用巨额房贷骗案来描述银行经营能力的低下和改制的迫切似乎更为妥切。我对房贷的事了解不多,在三四年前,我了解得就更少,但是,也就是在三四年前,我已经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有房地产开发商以员工名义,用虚构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等手段套取按揭贷款。想来,银行的专业人员对此更是早已心知肚明,也早有应对和防范的办法。至于银行实际上究竟做得怎样,那就基本上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对于中国银行新近披露的这起达6.4亿元之巨的房贷骗案,一位著名的房地产老板就认为,如果没有银行内部人员的配合,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想象的。如此看来,如果意欲以巨额房贷骗案来说明房贷的风险程度,恐怕是很不恰当的。

  印象中,就在五六年前,这还是个颇为流行的故事:一位美国老太太临终前说,终于还清房子的贷款了;一位中国老太太临终前说,终于住进自己的新房子了。人们意在通过这个故事说明中美两国百姓消费观念的不同。今天,我们却在为“房贷危机而忧心。其间的巨大变化,焉能不令人唏嘘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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