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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索贿公有化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 18:12 中国经营报

  孙晨

  最近,记者了解到一个有关医疗行业行贿索贿的新方式,在此暂且把它定名为:“索贿的‘公有化改革’”。

  这个现象至今还发生在北京的一家部属大型专科医院里。据说,该院的院长上任伊始
就明令禁止医生与医疗用品厂家的销售代表们私下交易,非法获取回扣。继而却宣布,所有厂家要想把产品打入该院都必须跟专门委员会或医院全权代表交易,各家要按照品牌知名度大小、销售量大小等明码标价地把销售额的10%~15%上缴到医院财务科,而非以前的流入医生个人腰包。

  据说,该院实行这一“改革”后,医院收入仅在高值医疗耗材这部分的利润就至少增加了4千多万元进账。有人给记者算了笔账,以“冠脉支架”这样的耗材为例,该院一年收进病人3000人,每人使用“冠脉支架”平均花费为3.5万元,一年就超过1个亿。按照规定“冠脉支架”要交给医院15%的回扣,即这个小部件就至少为医院账下添加了1500万多元。而类似的耗材还有心脏瓣膜、起搏器等。

  然而该院长也知道这样做对医院来说是商业索贿、对厂家来说是商业行贿,所以这些回扣都有一个美好的名称:“支持学术捐款”。对外人来说,企业“自愿”支持医院学术进步总不是犯错误吧!况且这笔“捐款”不是捐给某个医生个人,而是捐给整个医院的!

  但毕竟纸里包不住火,据说审计机构已经审计该医院,但无奈医院的另一主管部门一直在调查中“迟迟”不给结论。所以,此事至今仍悬而未决,回扣的“公有化”上缴也依然照旧。只是个别小公司因害怕将来的巨额罚款赶紧在赚了钱后人间蒸发。

  如果这些回扣还利于民的话,百姓看病的成本不知要降低多少!

  上述现象可能已不是个案,但不管医院们如何对行贿索贿进行“公有化改造”,行贿索贿的违法性质仍然不变,它依然是丑恶的。遗憾的是,它依然还会存在下去,因为医院们的主管部门始终没有放开对医院所有制的束缚,始终不改变对医院的给养制度,所以对医院们发展到今天这样公开明码标价索要回扣的现象不得不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否则深究下去、按律治办,挨板子的就免不了有自己屁股的份了。而有主管机构不作为这把保护伞挡着,医院们也自然更加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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