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之该不该贴上转基因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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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 18:09 中国经营报 | ||||||||
杨锋磊 近日,有关乐之饼干和金宝金黄玉米汤含有大豆转基因成分的事件被充分曝光。这里暂且撇开其是否采用双重标准的问题,只探讨其是否应该贴上转基因的标签。 卡夫公司的说法是其产品并不含有我国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中
实际上,如果根据《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按照这个管理办法,所有涉及转基因的产品都应标识,但由于该管理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实际市场执行的还是农业部的法规。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并不是所有含转基因的产品都进行标识,主要是原料和辅料的问题。比如豆粕从巴西进口,是转基因的,就需要标识,但用转基因豆粕饲养的鸡,鸡肉就不需要标识。而目前中国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可以用作加工原料的只有大豆和油菜籽,所以市场上看到的只有这两种标识。 事实上,在国内,除了进口大豆和油菜籽外,已经有了转基因西红柿、转基因棉花,但由于没有进行商品化,所以根据管理办法,不需要标识。 我国法律法规目前并不要求对加工食品进行标识,包括含有配料的也不进行标识。而在欧洲对转基因虽然有很严格的法律,但也不对用转基因饲料饲养的肉禽类产品进行标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