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破解免征农业税后的新难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8: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3月30日电 (记者 王学江 范迎春) 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宣布,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不久前,记者在去年先期免征农业税的黑龙江省调研时了解到,免征农业税在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亟需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破解。 免征农业税带来的最大变化,是过去长期围绕税费转的乡村两级组织收税收费的基
从试点地区的实践可以看出,免税改革并非简单的“要钱不要钱”的问题,更不能一免了之、万事大吉,乡村组织和基层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免征农业税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需要完备的配套措施和办法。 首先要积极转换职能。过去,我们不少干部对自身职能的认识是错位的,总认为把税费收上来才是政绩,实际上,农村基层干部本来就不应该是“收税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广大农民,才是乡村干部的真正职责所在。免征农业税后,基层干部从过去繁重的收费收税中腾出手来,要全身心投入到服务农民的工作中。 其次,要提高解决各种矛盾的能力。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出现了新一轮土地热,要地、争地的现象普遍,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农民因地上访案件增多。因此,要采取灵活的办法,妥善处理各种“人地矛盾”。免征农业税后,乡村组织的“来钱道”少了,过去积累下来的大量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成为影响稳定的因素。因此,要多方探索化解债务的渠道,特别是要想方设法培育新的财源。 第三,要认真谋划,锐意改革。目前,县乡财政困难是个不争的事实,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出现新的困难。要积极探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农村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当前,造成乡级财政压力巨大的直接原因是机构臃肿,人员庞杂。为此,必须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削减冗员。税费改革需要与之配套的改革,推进这些方面的配套改革,就是推进新一轮的农村全面改革。(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