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为资产证券化叫好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7:29 中国青年报 | |||||||||
袁幼鸣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 对于资产证券化终于“开闸”,国内媒体普遍予以赞扬。代表性表述为“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俗地讲,是指资产权益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出售,获得融资变现。在功能意义上,资产证券化被视为一种信用体制创新,是有别于传统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实际操作中,不仅银行信贷资产高比例证券化,任何可产生稳定预期收入的资产,包括企业的应受账款债权,直至一个作家未来若干年的版权收益,均可设计为证券发售。 考察其应有之义,不难看到,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安排,资产证券化作用是重大的、多重的。在微观层面上,特定项目的卖出方通过资产证券化变现了“预期收益”,购买方则获得投资获利机会;于宏观效益上,其功能体现为有助整个经济社会实现金融资源高效配置———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不是让某一方获得好处,而在于让相关各方以及宏观经济运行“利益均沾”。 厘清以上基本认识后,将发现此次国内资产证券化试点要获得成功,必须向各方多赢的境界努力。惟有生产多赢的正效益,真正为市场所接受,试点才称得上为全套制度创新探索经验。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可谓难度巨大。既有主导部门和试点机构的认识问题需要解决,也有事务性障碍需要排除。 现今一种观点认为,资产证券化主要障碍体现在法律制度上。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说法。确实,资产证券化牵涉一系列法律规章的修订问题,但作出法律规定调整固然需要时间,难度还属次要。无可否认,在美国等市场经济国家,资产证券化发轫、发展于特定的文化与制度土壤,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市场需求。现在,我们借鉴这一信用制度创新的“舶来品”,如何建立相适应的诚信文化与制度,是一大难题,短时间或许无法一蹴而就。 具体就银行资产证券化而言,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开始资产证券化讨论以来,几大国有银行长期对住房抵押贷款等优质资产证券化缺乏积极性,仅对不良资产证券化感兴趣。以后,提高资本充足率等营运指标的需要,为银行业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动因。但在现实条件下,有一个问题值得警惕———作为具有强大游说能力的利益主体,处于垄断地位的商业银行是否会利用“信息不对称”等有利条件,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谋求不当得利?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畸形繁荣,银行业在房贷上已经累积巨大风险。在此背景下,启动银行资产证券化试点,如果商业银行真如一些媒体所言,把证券化视为转移风险的“福音”,以此为主要诉求,那就偏离了资产证券化的正确方向。 在完备市场经济制度之下,自然忌讳政府部门主导市场。但需要看清,在转型社会,由于重要资源“一把抓”,政府无可避免地负有推动重大改革并在改革过程中维护公平的责任。此次资产证券化试点由政府部门主导,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务院多个职能部门组成了工作协调小组。希望协调小组能在防止资产证券化演变为“嫁祸于民”、“夺利于民”的工具上,发挥把关作用。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