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农民胜诉国土资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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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14: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150名无锡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案已于3月1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国土资源部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针对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北京晨报》3月21日)。 农民的法治水平并不差
要让更多的矛盾用司法途径解决,就要让老百姓愿意和敢于到法庭上来,这就要求法院要尽可能敞开大门让民众方便诉讼,另一方面,也要尽可能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让民众有理有说处,感觉到诉讼不是一个摆设。 在这场诉讼中,代表150名无锡农民前来出庭的胡雪妹等4位村民代表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报道说:“4位江苏农民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和国土资源部的政策法规司官员法庭论法,但他们有板有眼的表现并不比专业律师差。”可见,农民法治水平其实并不差。更为重要的是,经过这么一场诉讼,他们能感到法律的公正、诉讼中的人格平等,感受到法庭是真正说理的地方。无疑,他们将带着这种感受回到他们的乡土,传播他们直接感受,传播一种法治的理念,让更多的乡土中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让他们更加有信心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被农民自己成功实践,比任何书本和官员的高谈阔论式的说教,更具有生命力。作者:杨涛 示范意义在于能知告、会告、敢告 虽然近年来“民告官”逐年激增,但是总体看来,作为原告的“民”普遍存在着“三不”,即不知告、不会告和不敢告。而现在我们反观150名无锡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行政不作为案,在这其中,我们却可以看到和挖掘出一些有示范意义的因子。这150名无锡农民,不但知告、敢告,而且会告。应该说,在该案的诉讼过程中,显示出了非凡的草根智慧和勇气。 我们在为这150位农民兄弟叫好的同时,我们要做的,是应该挖掘这一诉讼案件的示范意义:给那些尚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广大农民朋友以启发,让他们从这次胜诉中看到希望,能知告、会告、敢告。惟此,才是农民胜诉国土资源部案的最大意义之所在。作者:石敬涛 良好进步的开始 农民告赢国土资源部,虽然仅仅是一个个案,但它警示了政府部门必须认真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否则,再高级的政府机关也可能要坐在被告席上。从这个角度说,现代公民的建设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往往是同步的,并且是相互促进的,农民依法纠正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也是对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种促进。 农民告赢国土资源部固然让人欣喜,但毕竟只是良好进步的开始,当类似事件让人们习以为常,不再具备新闻价值时,或许才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法治建设真正“达标”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