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必须以全局眼光通盘考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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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4:19 红网 | |||||||||
湖北省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已经出台:各乡镇将统一设党委、人大、政府3个领导机构,不再设政协机构,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他职能转移到市场或中介组织;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乡镇长,3名党委副书记分别兼任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常务副乡镇长,其他党委委员兼任副乡镇长、武装部部长、组织宣传委员等职务;撤销乡镇原内设机构,按照乡镇大小,公务员不超过45名、40名、35名。(据3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毫无疑问,从这个改革方案看,减人、减领导职数的目标基本达到了。但是问题也就应运而生了,譬如基层的民主政治问题,就被搁到一边给“晾”了起来。党委书记可以进行党内选举,也可以由上级党委任命,这没什么问题。但是,“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乡镇长”就有些问题了。按照宪法、法律,乡镇长应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们事先又如何能确保党委书记能够在人代会上当选,如果党委书记在参加乡镇长选举中落选了,该怎么办。如果不操纵选举,目的达不到;操纵选举则违法宪法、法律,与民主文明背道而驰。 “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更是把乡镇民主政治逼向了绝路。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职位与“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如何处理关系呢?这显然是一个纠缠不清的难题。一方面兼有党委书记职务的乡镇长须由人大选举、监督,一方面兼任人大主席的副书记在党委班子内要受制于党委书记。像这样党政不但分不开却又扭在一起,显然是有悖于民主发展大势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大主席”会很难发挥对“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的监督,而“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的权力过分集中,势必导致人大监督的疲软乏力,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势必进一步“虚化”。这样,既会导致乡镇班子的不和谐,也会导致基层民主文明的退化。 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以全局眼光通盘考虑显然是必须的。尤其是像民主这样的关键性问题,也是群众所关注的焦点,这是不能不兼顾,不能不考虑,不能不重视的。为减人而减人,为减领导职数而减领导职数,或许一时能够收到好的效果,但隐藏着的问题迟早会暴露出来,甚至会爆发出来,还可能构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到问题严重时再考虑“头痛医头式”改革所带来的实际问题,再走“回头路”,也就迟了,更会大大增加改革的成本和代价。 (稿源:红网) (作者:郑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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