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不应由公安部门主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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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 12:17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李靖 “您感觉办一个北京户口难,还是办40个国家的签证难?”笔者最近和畅销书《3000美金我周游了世界》的作者朱兆瑞做了这样一次交流,对方很无奈的回答:“当然是户口了”。
户籍改革是全国的焦点,但是坚冰难破。北京前一段时间风传的将取消“暂住证”制度,近期被北京市公安局否掉了。虽然2003年进行了诸如实施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这样力度的改革,但在“总量控制”的要求下,至今不过3万多人获得了“绿卡”,相对于庞大的“常住流动人口”基数,不过杯水车薪。 从全国总体的情况看,户籍改革也并不理想。今年“两会”期间有委员指出,两年的时间里,全国累计公开出售了各种城镇户口300多万个,收入达250亿元。即使户籍改革受城市承载力的影响很大,不可冒进,但形成这样一个规模的黑色产业,也让人们不得不反思一下。 可以说户籍改革涉及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现在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项改革里最权威、最有发言权的竟然是公安部门。 随便查一下户籍方面的报道,可以看到公安部门事实上已经成了户籍改革的“牵头人”。比如,据《中国青年报》今年2月份的报道,公安部正在抓紧户籍法起草工作,“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茂利今天透露,公安部目前正抓紧调研起草户籍法,但何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尚不确定……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调研论证”。 为什么公安部门在户籍改革方面有这样的发言权呢?目前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母法”、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里可以看见一些端倪。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从立法动机上人们不难理解把“维持社会秩序”放在首位的《条例》会赋予公安部门什么样的管理地位。也可以清楚的看出,公安部门是现有户籍制度最大的既得利益部门,甚至可以说“画地为牢”的户籍制度对公安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公安部门在户籍管理上的权力使它天然的成了户籍改革的“主导者”,但问题是在户籍改革上,管理者和新制度的制定者不应该“合二为一”。 著名行政法学教授张树义认为,户籍制度涉及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个方面,目前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种种不足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户籍方面的很多制度是由管理部门来制定的,如果单纯由管理部门来制定的话,肯定更多的从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考虑。 就目前正在运作中的《户籍法》草案而言,法律草案不应该由利益方决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自己的利益,他们的意见仅供参考。公安部门作调研可以,但是双方谁也没有权力去制定规则。由于该法律草案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从《宪法》还是从《立法法》角度看,都只有“人大”这个民选代表机关才有权力来起草。 市场经济的关键是“流动”,这样才能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流动不仅仅是资金或者物质,关键是人的流动。上世纪50年代的中国需要的是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从人口的稳定出发兼顾流动是当时的选择。而现在的中国需要的是经济发展,从流动出发,兼顾人口的稳定至少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新视点。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