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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与国际金融体系的新变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17:16 中国教育电视台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

  (北京大学 100871)

  内容提要: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在世界经济的舞台上,我国已经实现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转换。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金融在
开放背景下成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亮点,并且与国际金融体系息息相关。对于未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来说,改革和开放是其前进的两个轮子。一方面,WTO加快了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与发展: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在积极稳妥中有序进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与市场制度完善交织在一起;而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则后来居上,态势强劲,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另一方面,中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将不断通过改革促发展。改革的内容既涉及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也涉及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还涉及金融监管的思路调整。

  关键词: 对外开放 金融 市场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我国打响了全面跨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攻坚战。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化经济体系而不是闭关自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今,作为包括WTO在内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在享受权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同时,我国也积极信守承诺,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外开放更是首当其冲。

  一、中国在对外开放中走向世界经济舞台的中心

  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我国经济发展依靠的基本是计划体制,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远远没有释放出来。与世界主要经济大国相比,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见表1),1980年我国经济总量大体相当于美国的14.9%,日本的40.2%,印度的96.6%,德国的54.1%,法国的78.1%,英国的86.3%以及意大利的77.5%。但是在此之后,中国在经济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式的变革,广泛涉及国有企业、农村经济、价格体系、对外贸易以及财税金融体制。与之相对应,1978~2004年我国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9.5个百分点,表现出惊人的增长速度。经过1/4个世纪的发展,2004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大体相当于美国的61.9%,日本的191.4%,印度的223.3%,德国的298.2%,法国的413.7%,英国的415.2%以及意大利的436.9%,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换句话说,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我国已经实现了从配角到主角的角色转换。

  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同步进行的。1978年,我国基本应当被看作是一个封闭经济体。当年我国进出口总额甚至不及同期GDP的1/10,而且贸易收支表现为逆差。为了鼓励出口,在当时计划色彩还非常浓厚的年代,出口计划相当重要。不管国内条件如何,美元计价的出口计划额总会不断上升。即使亏损外贸公司也要完成出口任务,并且亏损由政府给予补贴。

  1994年以后,我国的对外经济交往活动发生质的飞跃。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内需求不旺,出口增长率超过进口增长率,1994年贸易盈余53亿美元。为此,政府取消了国内外贸企业的指令性计划。外贸企业不再不计成本出口并等待政府给予补贴,利润动机成为出口决策的主要因素(易纲,2000)。此后,虽然我国的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与经济总量的比值随年份变化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2004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高达11547.4亿美元,贸易顺差319.8亿美元,顺差规模为199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外贸依存度达到70%。与此同时,实际利用外资也达到606.3亿美元。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外汇储备规模不断上升:1978年,我国外汇储备1.67亿美元,2004年则高达6099亿美元,我国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外汇资金极度匮乏的国家发展成为世界外汇储备第二大国。

  总而言之,经济总量与世界大国逐步接近、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事实充分表明,我国在国际经济社会的重要性已经不容忽视。

  二、金融在开放背景下成为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亮点

  对外开放政策增强了我国经济的总体实力,使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金融领域的发展又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中心内的亮点。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其商业银行业务由新成立的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接管。这一措施的目的,是要使银行系统的行政功能与商业功能相分离(易纲,1996)。此后,从中央银行中又先后分离出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实际上,我国金融监管力量之所以不断得到充实,很大程度是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的。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框架的内涵已经成为包含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监管当局、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在内的系统。

  我国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资产数量也随之上升。中国的货币化进程很大程度上揭示了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资产的快速增长。1978年,我国广义货币与经济总量的比值只有32%,特别是与日本相比,当时的货币化程度还十分有限。此后25年,我国出现了世界罕见的广义货币的持续高速增长,1978~2004年广义货币M2增长率为22.5%,以致M2/GDP比例早已超过日本,高居世界之首。根据目前可得统计数据进行测算,2002年我国货币化程度(M2/GDP)比例为176%。与此同时,市场导向型金融体制国家美国M2/GDP比例只有69.4%,即使是在银行导向型金融体制国家日本,相应比例也不过134%。此外,作为最近几年经济增长较为快速的俄罗斯和印度,相应比例也仅有26.24% 和65.2%。

  当然,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全部并不完全体现在货币领域。尽管现时阶段证券市场的成长遇到一定困难,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但如果我们从历史角度考察这一问题时,其在发展中取得的成就仍然值得肯定。2003年,我国股票市价总值/GDP比例为36%,而从历史高点2001年来看,这一比例一度曾经达到54%。在债券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是我国发行和存量规模最大的两类债券。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以后这两类债券占GDP的比例始终不断上升,到2003年,国债/GDP比例达到19%,政策性金融债/GDP比例达到10%。总而言之,虽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仍然相当有限,但是已经迈出了从无到有的关键一步,并且正在朝着更高发展层次不断迈进。

  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使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金融政策息息相关。一方面,特别是在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条件下,中央银行在决定货币政策时,需要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情况变化,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货币政策的取向,以便采取相应对策。例如,由于人民币升值压力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存在,在美元利率维持不变的条件下,提高人民币利率势必增加升值压力。2004年6月以来,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连续6次提高联邦基金利率,从1%上升到目前的2.5%,其它期限美元存款利率也会相应向上调整。实际上,这一举措为我国利率政策发挥作用释放了很大空间。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总量不断增强,我国宏观经济走势越来越受到世界关注,货币政策承受国际舆论甚至是政治压力也在所难免。由于迅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国也很快成为世界原材料的重要消费者。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石油、铝、铜、镍、钢铁、煤炭和水泥的消费分别占全球消费的7%、19%、20%、21%、25%、30%和50%(见图2)。中国对钢铁的需求超过了美国和日本需求的总和,而中国对铜、镍、锌、铁矿沙和水泥的需求也都超过美国。根据估计,2004年中国对铝的需求占了全球的五分之一,2005年则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铝消费国。在这样一种发展态势下,由于2004年我国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部分外部需求大幅削减,以致全球经济都随之“打喷嚏”。显而易见,当我国借助货币政策调控经济时,不但要考虑其它国家对自己的影响,也要考虑本国对其它经济的作用。

  三、改革和开放是中国金融业前进的两个轮子

  (一)WTO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长期来看,逐步扩大金融开放并最终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使我国在吸引外资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获得巨大收益,也有助于加快国内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有了明确的时间表(见表4),开放步伐被大大加快,金融业发展速度也明显加快。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在积极稳妥中迈开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面,从1981年引进第一家外资银行以来,我国始终坚持稳妥有序原则,逐步扩大开放范围,外资银行在华业务也相应处于健康发展状态。

  从外资银行经营地域范围来看,2004年12月11日之后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已经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其中西安和沈阳经国务院批准,提前至今年开放,其目的在于促进外资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为我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

  从外资银行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来看,截至2004年10月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105家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除营业性机构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我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可以说,这些外资银行几乎汇集了世界上所有最有实力的大银行。截至2004年10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659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110%,约占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8%;贷款余额315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41.6%,2004年1~10月累计实现盈利2.1亿美元。除此之外,我国已有9家中资商业银行获准吸收境外投资者入股,两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开业、两家筹建。

  总而言之,无论从外资银行经营范围还是经营规模上看,外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市场都已经有了非常广泛的参与。随着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外资银行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还会不断增加,成为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承认,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它所有制商业银行的必要补充,外资商业银行在促进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2.证券业对外开放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

  与银行业相比,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上海和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几乎滞后于银行商业化改革10年。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制度缺陷,这几乎是公认的事实,而且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拦路虎。因此,我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首先离不开制度完善,并最终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

  为了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保障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中国证监会先后分别于2001年1月、2001年12月和2003年12月颁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修订版于2003年12月颁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加强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中国证监会先后分别于2002年1月和2002年9月颁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随着证券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为了提高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水平,证监会于2002年7月颁布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又于2002年颁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QFII机制正式启动,中国资本市场将正式向外资开放。

  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已经批准设立5家合资证券公司,11家基金管理公司。在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业务方面,外国证券机构已经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2003年5月,瑞士银行有限公司(UBS Limited)、野村证券株式会社(Nomura Securities Co., Ltd)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这是QFII制度实施以来,中国证券市场首批获准进入的境外投资机构。该年7月,“QFII”A股第一单由瑞银华宝完成,标志着外资正式进入A股市场。截至2004年10月,获得QFII资格的机构数量已经达到27家,投资额度达30亿美元(见表5)。此外,中国境内发行H股的企业已有105家,累计筹资达320亿美元;红筹股公司76家,累计筹资470亿美元。这些公司通过境外上市,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了国际竞争力,为境内上市公司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

  3.保险业对外开放后来居上,态势强劲

  我国保险行业仍然属于新兴行业。2004年我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保险密度为(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332元。就保险深度而言,2003年南非排名世界第一,达到15.88%,而工业化国家保险深度的平均水平为9.2%,大约是我国的2.7倍。例如美国为9.61%,日本为10.81%。就保险密度而言,我国与世界发达水平更加相去甚远。以2003年保险密度排名世界第一的瑞士来看,当年相应指标达到5660.3美元,而工业化国家保险密度平均为2764美元,大约是中国的68.9倍。例如,美国2003年的保险密度为3637.7美元,日本为3770.9美元(Birkmaier & Codoni, 2004)。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我国保险业将有一个很大的发展空间。而积极开拓保险业的国际合作,将先进保险技术与资本引进国内,也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最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开放呈现加速发展态势。第一,自中国保险业开放以来,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保费收入逐年增加,1999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18.2亿元人民币,2003年增长到67.3亿美元,5年增长2.7倍。第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1999年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只有44亿美元,2003年增长到197.8亿美元,5年增长3.5倍。第三,市场份额在一些区域不断增加,在对外开放较早的上海和广州地区,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已经超过10%。截至2003年底,共有39家外国保险公司在华开设了70家营业性机构,124家外国机构在华设立了187家代表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005年以后,外资开办保险机构将不再有地域限制。此外,中资保险公司也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海外上市,极大增强了自身资本实力。

  4.对外开放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注入活力

  勿庸置疑,外资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竞争,对于打破金融垄断,提高金融效率,惠及消费者是非常有利的。在我国银行业,存在着以工、农、中、建为首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银行集中度高问题。研究结果表明(秦宛顺,欧阳俊,2001),即使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规模最小的建设银行,1999年其在银行业总资产中的份额竟也高达16%,而我国12家中型商业银行合计资产份额才不过10%。研究结果也表明(叶欣,郭建伟,冯宗宪,2001),1996~2000年中国银行业在总资产和收入两项上HHI指数 超过1800,属于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因此,正如在Beck, Demirguc-Kunt & Maksimovic(2003)对银行集中度问题的跨国研究 中所看到的,在各国银行业的横向对比中,目前我国银行业集中度仍然位居世界前列。

  当然,我国金融市场集中度高决不仅仅存在于银行业,保险业也存在类似问题。在寿险市场,作为两大巨头,2003年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的市场份额分别为53.82%和19.56%;在财险市场,中国人保始终处于绝对领先地位,2003年市场份额66.8%。

  目前,仍有部分人士担心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外资银行提供金融服务会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认为金融业必须由本国企业主导。但是世界各国经验充分表明,国家的金融控制力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的清算、登记、托管和交易系统上。只要国家牢牢控制这些系统,就可以随时获得货币流向、股票和债券市场的信息,从而保持金融控制力。而且,我们也没有理由惧怕外资金融机构进入零售市场。由于投资零售市场类似于直接投资,外资银行用真金白银建立起来的零售网络是固定资产,不易撤走,有利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稳定(易纲,2003)。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国内金融市场垄断格局的打破。它们还带来充裕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眼花缭乱的金融创新方法,为我国金融业提供了合作伙伴和学习榜样。通过密切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联系,我国金融企业的资本实力得以充实,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大为增强;通过密切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联系,我国金融企业开始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完善的制衡约束机制;通过密切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联系,大量优秀人才和成熟的投资理念被逐步引入,优化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整体素质,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改革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前文我们已经提及对我国金融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一只轮子——对外开放,而在这里,我们将提及起推动作用的另外一只轮子——改革。事实上,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入WTO的过程中,在我国政府对外作出一些列承诺之前,首先需要在国内相关部门之间进行艰苦协调和博弈,这些承诺本身就是国内体制改革的具体步骤。因此,未来我国金融业改革的内容既包括为兑现承诺作出的调整,也包括为适应这些承诺作出的调整,还包括按照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调整。总而言之,中国金融业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不断通过改革促发展。

  1.注重根本提高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

  面对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我国金融机构需要具备足够的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勿庸置疑,提高中国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工作千头万绪,必须抓住问题的要害。在银行业,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解决好它们的问题,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总体竞争力的根本提高;由于农村信用社数量繁多,处理好它们的问题,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广大地域范围内的金融安全,推动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

  2003年12月30日,中国政府分别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225亿美元,拉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序幕。事实上,在此次改革中间,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第一,通过注入资本金和发行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第二,核销历史上的累计损失;第三,进一步处置不良资产;第四,进行彻底的内部改造和重组。为了更好地推进这轮改革,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为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机构保障;更加注重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足够透明、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建立信心;更为强调市场化的改革模式,不良资产进行剥离时,基本是按照市场原则估价进行剥离的。

  2003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在8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国家不但为这项改革提供了巨额资金支持,还在财税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给予政策优惠。在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之上,2004年8月又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区、市)。试点范围扩大以后,工作内容也有了新的不同: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三是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改善支农服务。相当程度得益于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成效,2004年中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全行业首次实现了年度统算盈余,并且盈余面达到81%。

  需要附带指出的是,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有益补充,积极发展民营银行也是非常必要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此外,许多学者也曾就民营银行准入问题进行呼吁,但仍然只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真正属于民营银行范畴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仅有民生银行一家。显而易见,民营银行准入问题应尽早纳入议事日程。

  虽然上面论述一再强调了中国银行业改革,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重要性,但这决不意味着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就不需要改革、不需要发展。相反,过分依赖银行市场,出现证券和保险业的短腿,只能导致直接融资比例过低,货币化程度(M2/GDP比例)过高;只能更加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加剧银行业的内部安全隐患。

  2.改善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完善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改革利率体制和汇率体制是两个关键环节。早在1993年,我国就已经提出利率市场化的构想,并且从1996年开始逐步推进。目前为止,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实质进展。因此,完善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适应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很大一块任务已经压到汇率体制改革上来。

  事实上,我国汇率体制改革同样已经走过相当长的时间。1996年,我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但出于审慎原则,我国资本项目下仍然没有完全放开。与此同时,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中国政府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为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稳定作出牺牲。从那时起,我国汇率波动幅度也进一步变得窄小,始终维持在8.2765~8.28人民币兑换1美元的水平,波动幅度不足万分之五,1994年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实际已经演变成为固定汇率制度。

  2003年我国为银行注资450亿美元,当年外汇储备仍然上升1168.44亿美元,而2004年外汇储备更增加2066.81亿美元,为历年外汇储备增加之最。由于维持相对固定的汇率,外汇占款上升导致基础货币投放过多,给货币政策操作带来很大困难。此外,偏离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也导致了我国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倾斜以及向沿海地区经济的倾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经济结构的扭曲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进一步引入国际资本和国际竞争,中国不可能永远实行资本管制。经验表明,对资本自由流动的开放型经济而言,只有实行浮动汇率,才能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因此,我国实行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汇率制度将是大势所趋,而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也只是一个时机选择问题。

  当然,逐步扩大汇率浮动范围也是伴随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改革进程进行的,并且同时构成我国汇率体制改革的完整内涵。目前,我国资本帐户开放的进程已经启动。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43个资本帐户交易项目中,我国实现可兑换的项目有8项,例如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商业信贷、非居民对内直接投资等等,占18.6%;有较少限制的有11项,占25.6%;有较多限制的有18项,占41.9%;严格管制的有6项,占13.9%。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中国开放资本项目的过程必须积极稳妥。成功开放资本帐户的前提条件包括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健康的微观经济基础、经常项目平衡、外汇储备充足、汇率水平均衡、国内金融体系稳定、金融监管体系完备等。目前,我国在微观经济基础、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监管上还有很多不足。因此,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应伴随这些矛盾的化解而逐步实现,稳步推进,提高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位置和地位,争取早日实现人民币可兑换。

  3.金融监管要在变化了的金融环境中不断调整思路

  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变化,金融监管需要不断开拓思路。首先,要从传统的以行政管理为依托的监管体制向依据审慎监管原则确立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转变。在过去的金融监管工作中,我国监管当局能够运用法律、政策,通过采取直接的行政性控制手段,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于我国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一模式同时也大大损害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创造性和竞争力,即“风险没小,效率却低了”。实际上,效率与风险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效率、缺乏竞争力的金融机构最终会出现生存危机,而不注重风险防范的金融机构也很难与效率挂钩。在这样一种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世界金融监管开始向审慎性监管过渡。它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披露制度,重视通过市场机制发挥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使提高效率与加强安全被有机结合在一起。勿庸置疑,金融监管理念的这一变化,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其次,应当强调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我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专司货币政策制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与此同时,在未来国际甚至国内金融市场中,混业经营将变为一种潮流。当然,分业监管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并不矛盾。只是为了避免监管领域出现真空,致使被监管对象有机可乘,以及为了避免监管工作出现重复,造成不必要的额外监管成本问题,尤其应当特别强调人民银行和三大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几大部门不但可以考虑定期召开联席协调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建立谅解备忘录,而且在日常工作中还可以考虑相互提供服务、联合进行检查,甚至通过互换工作人员等方式加强合作,保障信息流畅,提高监管效率。

  再次,金融监管不但应当立足国内,而且也应主动适应变化了的世界潮流,向监管国际化转变。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出现了大量跨国金融服务集团,使世界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不断加强。与之相对应,各种金融风险在国家之间相互传递、相互扩散也就在所难免。换句话说,金融国际化的客观要求必然导致监管国际化。如果各国监管措施出现非一致性,就会引起大量资金在世界各国之间的投机转移,影响国际金融稳定。为了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我国金融监管必须按国际惯例,对外资金融机构及我国设在海外的金融分支机构业务活动实行严格与规范监管;加强国际合作,不仅应当强化与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而且应当学习其它国家的先进经验。

  参考文献:

  戴相龙,2001:“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中国金融出版社。

  石广生,200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人民出版社。

  秦宛顺,欧阳俊,2001:“中国商业银行业市场结构、效率和绩效”,《经济科学》,第4期。

  叶欣,郭建伟,冯宗宪,2001:“垄断到竞争:中国商业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变迁”,《金融研究》,第11期。

  易纲,1996:“中国的货币、银行和金融市场:1984-1993”,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易纲,2000:“中国的贸易收支和汇率”,载海闻卢锋主编《中国:经济转型与经济政策》,北京大学出版社。

  易纲,2003:“中国的货币化进程”,商务印书馆。

  Birkmaier, Ulrike & Camille Codoni, 2004: “ World Insurance in 2003: Insurance Industry on the Road to Recovery”, Swiss Reinsurance Company Economic Research & Consulting, No.3, Zurich Switzerland.

  Beck, Thorsten, Asli Demirguc-Kunt, & Vojislav Maksimovic, 2003: “Bank Competition, Financing Obstacles and Access to Credit”,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2996, 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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