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 15:11 中国教育电视台 |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 李善同 段志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1978~2003年GDP增长了8.37倍,年均增速达到9.36%。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次产业占GDP比重由1980年的30.1:48.5:21.4变为2003年的14.6:52.2:33.2。在此期间,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服务业增加值从1980年的966.4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3888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3年间增长了9.5倍,年均增长10.3%,高于同期GDP增速。服务业的就业比重也不断上升,它已成为吸纳全社会新增劳动力和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的主要渠道。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从1980年的13.1%上升到2003年的29.3%,净增加从业人员16277万人,年均增加就业岗位707万人,是同期第二产业净增加就业人数的近两倍。 然而,尽管我国的服务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无论是相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满足社会的消费需求来说,还是相对于其它产业进一步增强竞争力的要求来说,服务业的发展无论是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还远远不够。 从国际趋势看,发达经济大都是服务业主导的经济,现代服务业是新经济的体现者,是新知识、新技术的孵化器,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日益离不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展服务业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有利于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适应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 一、中国服务业的现状:服务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 1.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偏低 在改革初期的八十年代,服务业增长速度较快,到1990年其增加值已经达到GDP的31.3%。但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服务业不能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成比例发展。以当年的价格计算,服务业的增加值增长幅度很小;199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31.3%,2000年也只在GDP增加值的33%左右徘徊。以1990年不变价计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增加值的比重在此期间有所下降;1990年为31.3%,2002年则为28.3% (见表2)。 表1. 国内生产总值和三次产业增长率(%)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 表2. 中国:农业、工业、服务业占GDP的百分比,1981-200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 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水平的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和就业比重会不断上升。2001年上中等收入国家的服务业占GDP比重平均为60%,高收入国家平均为67%,而我国2001年的比重为34.1%,仅为它们的一半左右(见图1);在过去的十多年内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比重增加较快,大致上升5个百分点左右,这些原来以制造业闻名的国家现在却是以服务业为经济的绝对主体。从就业方面来看,1999年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就业比重平均达到 40%以上,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比重普遍达到60%~70%之间,而我国仅为26.4%。 即使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也偏低,如表3所示。以2002年为例,约旦、牙买加、摩洛哥、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以及印度的人均GDP与我国相近甚至更低,但其服务业比重却都比中国高,其中约旦的人均GDP 1760美元(按名义汇率计算,下同),比重为72%、牙买加(2690美元)为63%、摩洛哥(1170美元) 54%、菲律宾(1030美元) 53%、印度尼西亚(710美元) 38%,印度(470美元) 51%,同年,世界上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比重是42%,均远高于中国的33%。 表3. 中国服务业比重与若干发展中国家的比较(2002年)
资料来源: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 2004。
不可否认的是,统计原因也是造成服务业比例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几方面的原因使得目前的统计低估了中国服务业的规模:第一、虽然1993-1995年国家统计局进行了第三产业普查,普查结果发现,服务业存在严重的低估现象。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对服务业历史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但仍可能未完全把那些仍有由国有企业提供的社会服务划归为服务业。第二、中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业经常性统计调查制度,统计的遗漏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例如,计算机软件服务、网络服务、律师服务、会计师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有待完善。传统服务业的统计调查范围也存在缺口,特别是对非正规部门的服务业活动也存在统计的遗漏现象。第三、由于服务业本身的特点,其产出与收入相关性很强,在收入可能被低估报的情况下,其产值有可能被低估。第四、国家工、农业普查都曾显示工业与农业产值都有被高估的现象。第五,不变价统计中的价格剔除方法也可能导致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的相对低估。考虑到这些因素,有估计认为可将服务业比重上调6-7个百分点,即可将2002年服务业比重上调到40%左右,即使用调整后的数据,对照图1和表3,我国服务业的比重仍然明显偏低。 2. 服务业的发展相对滞后 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偏低仅是从统计指标上反映了服务业的发展相对不足,从服务的提供(access),服务的成本、质量,服务产品的多样性等方面来看,服务业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1)服务业的效率低、成本高 与制造业相比,我国的服务业对外开放时间晚,开放程度低,很多行业长期处于垄断经营状态,导致服务业缺乏竞争,效率低下,因此提供服务的成本非常高。例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物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专业化物流企业,但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方式和手段比较原始和单一。目前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只能简单地提供运输(送货)和仓储服务,与发达国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内容与手段相比,中国的物流企业不仅服务内容和手段过于简单,而且更为的重要的是,在物流信息服务、订单管理、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物流方案设计以及供应链管理等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物流增值服务方面,中国物流企业还没有或根本没有能力全面展开。二是,物流企业组织规模较小,缺乏必要的竞争实力。目前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包括传统的运输和储运等流通企业和新型的专业化物流企业,规模和实力都还比较小,网络化的经营组织尚未形成。例如,全国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经营业户有274万户,平均每个经营业户拥有的运营车辆仅1.43 辆;拥有运营车辆超过100辆的企业只有中远、中外运等少数企业。三是,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物流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程,经营管理粗放,很难提供规范化的物流服务,服务质量较低。 有研究指出,在中国,物流可能占制成品成本的30%~40%,而相比之下,美国只是5%到20% 。而下一个案例则典型地说明了中国物流业的成本与美国的差距,下表是中从中国内陆一家企业向美国西海岸运送一批货物的费用情况: 表4. 从中国内陆一个省份运送一个集装箱货物至美国内陆的费用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 由上表可见,两国港口的装卸费用相差较小,约25%左右,但内陆运输的费用差距非常明显,在类似的运输距离下,中国的运输费用约为美国内陆运输费用的9倍,说明了我国物流业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2) 商务服务业发展严重落后 一般说来,关于商务服务业,有两种定义。第一种是,根据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国家所采用的定义,商务服务狭义地定义为战略性的市场服务。它包括四种类型的服务: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服务,研究开发(R & D)与技术检验服务,经营组织服务(包括管理咨询与劳动录用服务),与人力资本开发服务(培训与岗位训练)。这一定义不包括专业服务(法律、会计与审计服务等)。 由于专业服务是中国国家层次和地方层次的许多法律、条例规制的对象,也是专业团体、协会管理的范畴,又由于战略性市场服务与这种专业服务之间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也就是说在中国,制约专业服务发展的种种限制也阻碍着市场服务业的扩展,专业服务应该被包含在商务服务之中。在中国商务服务不仅包括战略性服务,而且包括专业服务。具体地说,中国的“商务服务”包括如下门类:(1)营销、广告与公关服务;(2)建筑、科学与工程服务;(3)法律服务;(4)会计服务;(5)计算机软件与信息处理服务;(6)研发与技术服务;(7)经营组织服务(管理咨询业与劳动就业人员的录用服务);(8)人力资源发展服务。 在90年代以来,商务服务领域的所有部门迅速成长。见表10。1996年在广告业、技术服务业、咨询业与培训服务业、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分别是1991年的3.6倍、2.38倍、1.37倍。同期,上述四个部门中的企业数目分别增加了5倍、1.88倍、1.08倍与4.06倍。这些数据表明,广告业与计算机软件业的企业规模(指以就业人数度量的企业规模)变小;而技术服务业与咨询服务业的企业规模变大。1991年,上述战略性市场服务的增加值只相当于GDP的0.022%。遗憾的是,由于没有获得1996年这些战略性服务增加值占中国GDP份额的数据,无法对上述两个份额进行比较。但是,若观察“社会服务业”(中国官方统计口径)的增加值,则可以从表11中发现,1996年“社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份额比1991年上升了近一个百分点。 表5.90年代中国商务服务业的成长
资料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2000年6月。 (3)一些领域的服务供给数量有限,很多社会群体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基础服务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既有的社会服务体系不仅相当的不完善,而且供给数量极其有限,无法覆盖所有的社会群体,不能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良好的保障。世界银行2004年的世界发展报告关注教育、医疗卫生、供水、排污、和电力等基础服务如何能惠及贫困人口。据该报告统计数据,在1995~2000年间,我国每千人仅拥有1.7名医生和2.4张医院病床,住院率仅为4‰;而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值为1.9名、3.3张和6%;高收入国家平均值为3.0名、7.4张和15%,中国的这些指标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再如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和许多民营企业的职工还不能享受最基础的公共医疗、医疗保险服务。2002年,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8500万人 ,仅占全部人口很低的比例。我国的义务教育完成率仍比较低,很多适龄儿童(主要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享受不到最基础的九年义务教育。据统计,2000-2002年,我国每年有500多万适龄儿童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前就离开了学校,形成了农村地区低素质人口的大量沉淀 (4)一些行业的服务品种缺乏,服务质量较差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社会对各种服务行业产生了多种多样的需求,而我国目前的服务品种、质量都不能满足这咱需要。例如,在文化教育行业,我国的教育体育主要还属于应试教育阶段,提供职业技能教育、素质教育、技术培训的能力不足,因而不能有效地培训、提高我国的劳动力素质;在保险领域,我国保险业的险种单一,产品雷同,不能满足投保人多方面、多层次的保险需求,经营成本过高,保险基金投资收益低,理赔不积极,服务质量差;在金融领域,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十分有限,企业债券品种受到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规避金融风险的有效工具少;卫生服务体系很不完善,特别是基层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率非常低下,城乡差距显著。 二、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状况 1.中国服务贸易稳步发展,但规模仍然偏小 1990~2003年间,中国服务贸易从总体呈上升趋势,1993~1996年发展速度较快,之后几年的发展平稳,2000年出现新的快速增长势头,其中出口增长比进口增长速度快。1992~2003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长10.9%。2003年服务贸易总额为1020亿元,其中服务出口和进口分别为467亿美元和553亿美元;服务贸易基本均处于逆差状态。从服务贸易总额的世界排序来看,中国的服务贸易排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总额从1994年排名第15位,1997年、1998年的第12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10位,约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2.6%。可见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的世界份额正在逐步增大。 虽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服务规模仍然太小,这与中国的国际货物贸易地位不相对应。1994~2002年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位居前几位的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分别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他们的服务出口分别在世界服务出口的比重大多高于5%,其中美国一直位居第一,2002年它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18.0%,而是年中国的服务出口比重才仅为2.6%,仅为美国的1/5,远低于这些发达国家,仅排在世界第10位,而同期中国的货物贸易排在世界第4位。中国服务业除旅游业外,运输、金融及计算机、信息、通讯等服务出口在世界服务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均低于2.2%,远低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从整体上比看,中国服务业甚至比韩国也稍逊一些。 表5 世界主要国家1990与2002年服务业出口份额
数据来源: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 2004, World Bank. 2. 中国服务贸易的结构 1997~2003年间,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业是中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这三项内容基本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80%以上;其中,旅游始终占中国服务贸易最大比重,基本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32%~42%;其次是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而其他的金融、保险、建筑、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广告宣传和电影等服务贸易比重均较小。但是近年来,服务贸易中传统的旅游、建筑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而保险、计算机、专有权利使用费和咨询的贸易比重上升较快。 中国的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多以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为主。服务出口中运输、建筑、计算机等劳动密集型出口比重上升较快;而进口以追加服务为主,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广告和宣传的服务贸易进口比重逐年上升。 中国的服务贸易中,旅游和其他商务服务始终保持贸易的顺差,1997~2003年间平均顺差分别达到32.5亿美元和22亿美元;而运输、保险、金融、专有权利使用费、咨询和电影则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并且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咨询呈现赤字不断扩大的趋势。至2003年,中国的运输、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的赤字分别达到103亿美元、43亿美元和34亿美元。 表6 中国各项服务贸易出口、进口差额(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4)》。 三、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要原因是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和城市化滞后。市场化程度低,使服务业缺乏动力;产业化进展慢,使服务业缺乏活力;国际化水平不高,使服务业缺乏竞争力;城市化滞后,使服务业缺乏需求基础。 1. 服务业的产业化不足,影响了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长期以来处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不分的状态。许多服务领域至今仍被当作非生产性的活动,本可以产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服务领域,却被当作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事业来办。例如长期以来我国对教育、科研、文化、体育等产业,往往强调其准公共服务的性质;对金融、通讯等行业,强调其安全性的要求;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业,强调其意识形态的功能;对医疗卫生、城市公用事业等行业,强调其社会福利的功能;观念上的落后,直接导致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能源供给政策以及更多方面的政策措施方面,存在许多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因素,服务业内许多行业过于依赖政府的投入,缺乏自我发展机制。 2. 中国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垄断经营限制了其竞争力的提升 市场在服务业的资源配置中还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第一,政府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多。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非国有经济和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第二,服务业投资基本上还是以国有投资为主。目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经济投资仍占60%左右,大大高于工业的同一比重。服务业44个大行业中,除餐饮、房地产、旅馆、租赁、娱乐业5个行业外,其他39个行业国有投资都占到50%以上,其中20多个行业高达90%以上。第三,经济成份单一。绝大多数行业国有企业仍占据主体地位,甚至绝对地位,其比例大大高于工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服务领域远未形成。第四,多数服务产品的价格还是由政府制定和管理,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在服务领域尚未建立。另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低还表现在政府承担了本该有市场承担的服务和市场中介机构多依附于政府部门,使中介机构不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影响了中介机构的商誉及其市场的开拓。 3. 管制多,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服务业开放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部分,在加入WTO之前已经有步骤的实行了对外开放,但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整体上晚于制造业,开放的程度也低于制造业。2001年和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分别为17.6%和17.3%,远远低于同期工业39.1%和39.8%的水平。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然而于商业性存在方面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当然,不同的行业在商业性存在方面的限制程度和开放进度不一致,入世后面临的竞争条件也相差很大。其中,运输业中的海运运输和速递业务、会计服务业和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已有很高的开放程度,实际上对于零售业其实际开放程度已超过承诺的初期水平,此外,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数量也较多。但大部分重要的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开放也比较晚,如电信业在2000年9月才出台《外资电信管理规定》,容许以合资的方式进入,公路在2001年11月才发布《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管理规定》,容许独资方式进入货运,而客运仅限于合资,铁路于2000年8月才以合资的方式开放货运,而对金融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域一直实施严格的限制。 尽管存在着诸多限制,中国服务业的开放依然吸引了大量外资,吸取了大量先进的管理经验,积累了竞争经验,为中国服务业在加入WTO后实行全面开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 城市化滞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为服务业发展创造需求基础;服务业发展的规模和结构,也取决于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现阶段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服务业的需求较小,我国服务业总量规模小,也是长期以来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城市化水平低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服务业的需求较小,现存制度中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尤其是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限制,导致了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和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这也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 服务业的规模和结构,取决于城市化的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绝大多数服务产品,其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高度同一性,服务产品不可能如工农业产品那样,在一个地区生产,到另一个地区消费。服务业的另一个特点是要求最低的“入门人口”,也就是人口必须集中到一定规模时,服务企业才能盈利,服务业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这就是服务业往往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基本原因。中国服务业增加值的67%是236个地级以上城市创造的。超大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其GDP的比重是52%、特大城市是46%、大城市42%、中等城市38%、小城市34%。不仅如此,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与城市规模结构也有很大关系,一般说来,高附加值的、为生产服务的、新兴的服务业,往往是与城市规模联在一起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金融保险、会计法律、信息服务等比较发达,博物馆、剧院、体育馆能比较集中的原因;在中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这些产业缺乏需求基础,很难发展起来,如果要发展,也只能作为社会事业来办,靠政府资助生存。 5. 人才缺乏。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如综合物流、电子商务、电脑软件和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测试服务、市场服务和公司管理服务等)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一直受到歧视和限制,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高层次服务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 四、中国政府承诺:全面开放服务业 中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各方面均做了承诺,服务贸易将在更深层次和更广泛的领域展开。整体上看,中国服务业开放的承诺水平较高。世界银行在关于各国对服务贸易所作承诺的一项研究中,分别考察了中国在加入WTO后一年内和过渡期结束后的中国服务业的开放状况。该项研究认为中国政府在加入WTO后,关于境外消费、商业性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对所有的部门至少都做出了局部的承诺;在跨境提供方面,对超过80%的部门做出承诺,与其他的国家组相比较,中国的承诺较多(参见图4),但是在商业存在方面仍然有较多的限制。在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全部的市场准入承诺的平均数是57.4%,高于其他国家组在乌拉圭回合中的承诺(包括高收入国家组),市场准入承诺的平均比例,中国达到了38%,略高于高收入国家的36%,中国在国民待遇方面的承诺平均数和平均比例分别为57.4%和45%,高于其他国家组。 我们认为,中国对服务贸易进行深入和广泛的开放是基于中国国情出发的,正如本文所阐述的,中国的服务业在加入WTO之前,已经实行了相当程度的开放,中国的服务业已经在改革的开放中获得了发展,增强了竞争力;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是在中国的制造业实行开放之后进行的,中国的制造产业的竞争力已经大大加强,客观上也要求服务业的开放,因此是中国经济全面开放的关键一环,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此外,中国服务业的开放是在中国服务业短缺状况下的开放,其开放将促进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国消费者福利的进一步提高。 虽然中国对服务业各领域的开放都做了承诺,但是,服务业各领域在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最终开放程度方面并不完全一致。总的来看,由于中国在其他贸易方式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中国入世承诺主要集中商业性存在方面。 5. 加快发展服务业需要采取综合系统的政策措施,合理发挥政府作用 目前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还很低,服务业的基础弱,竞争力不强,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中国服务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十一五”服务业加快增长正面临有利条件。首先,我国整体经济水平迅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对服务业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特别是一些服务含量高的消费需求成为新的需求热点,例如通讯、轿车、住房、教育等。住房和教育本身就是服务业,而轿车和通讯设备(如手机)对服务需求的带动相当大。其次,我国进入了一个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而城市化将有力地促进服务业的进步。城市人口居住相对集中,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生活方式也与农村大不相同,城市人口对商业、建筑业、金融信息等服务业都有着较高水平的需求,这些都十分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再次,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垄断行业的改革也有利于服务业的竞争和发展。加入WTO以后,我国对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将大大促进行业的发展。最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产业分工的细化也为服务业提供发展的机会。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通过主辅业分离和业务重组,大量的中间产品和加工过程会独立出来,这些企业本身的服务需求将向社会释放;其原有企业内部的服务单位也将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这将有助于服务业的竞争和发展。 为了试图揭示未来经济发展和规制改革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我们利用了一个包括51个部门,2个有代表性的居民户的中国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DRCCGE),从效率和经济增长的角度分析了中国服务业改革的宏观经济影响。 在模型中,我们考虑了主要的4种重要的规制改革所带来的政策和制度变化:(1)促进服务业部门的竞争;(2)通过减少外国资本进入服务业的壁垒来增加外国投资;(3)服务业的规制改革所带来的部门生产率的提高;(4)金融体制的改革以改善投资在部门之间的配置。模拟通过全要素生产率的部门间非中性增长、资本在部门间的流动性的变化,借助模型框架来反映服务业规制改革产生的部门、居民及整体的经济波及效应。 模型模拟的结果显示服务业的规制改革会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在2000- 2010年间,GDP的平均增长率将比没有规制改革的情景高出0.41个百分点。消费者的价格指数会下降6.2%,实际居民消费会增加8.9%。这意味着消费者会从服务业的规制改革中获得较大的收益。而且,随着服务业规制改革而激增的外国直接投资会增加贸易余额。此外,从总体上看,服务业的规制改革对城市和农村居民都有好处。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益比农村居民的收益要大,因为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消费更多的服务,并且大多数的服务业的就业人员是城市居民。服务业在规制改革的中将增长的更为迅速。如果所有的服务业都得到了充分的市场化改革,在201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将会比基准情景提高4个百分点。 未来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思路是:以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和竞争能力提高为目的,不断扩大自身的规模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以国内市场为依托,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大力调整和优化服务业行业结构,不断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以打破垄断为突破口,以促进竞争为手段,不断增强服务业活力;以合理规制为前提,引导服务业健康发展,使服务业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1.在宏观政策和结构政策中将促进服务业发展摆在重要地位 最近一两年来,投资高速增长、工业高速增长带动的工业化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吸纳就业能力低、大量消耗能源原材料、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投资和消费的失调等,说明了这种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因此在制定宏观政策时,必须要把促进服务业发展放在更重要的地位。在确定投资和消费比例政策时,要加在大鼓励消费增长的政策力度,政府投资要加大对与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快以鼓励消费为导向的信用体系建设,使消费信贷的比重进一步提高。要取消歧视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使服务业在投融资、用地、用电、用工等各个方面,与工业企业处于平等地位。 2.完善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加快服务业市场化进程,推进和完善垄断性服务行业的改革 对电信、金融、保险、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广播电视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除个别涉及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外,都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完善改革措施。重点是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要特别强调允许进入和允许竞争并重,不应仅限于在原有国有企业“分拆”之后的企业之间开展竞争,还应准许新的市场主体,特别注重激活民间企业投资,允许非国有市场主体进入本行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利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对一些短期内完全开放进入有难度的行业,要尽快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部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开展竞争,提高效率。 3.合理发挥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为服务业提供宽严适度的发展环境 服务业不同于制造业,也不止于旅馆、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服务业还包括公共管理服务部门,以及国民经济的命脉部门,如金融、电信等。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不涉及公共管理服务,但涉及到一些命脉部门。公共管理服务部门涉及国家主权自然是不言自明,而实际上命脉服务部门也与国家主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恰因为此,没有哪一个主权国家(包括发达国家)放弃对命脉部门的管制。中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因此要尽快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管制体系,发挥政府在服务业发展中的协调、监管作用。 电信监管部门要加强电信市场准入管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逐步通过市场化的拍卖、投招标等方式管理通信资源,如码号、频率等。对于固定电话、移动和无线业务等,主要采取许可证管理方式,继续实行审批制;对于某些电信业务如数据传输、网元出租、转售以及专网管理等,实行核准制;对增值电信业务,ISP等,实行登记制;对通信建设项目的审批计划,电信监管部门要会同国家经济宏观调控部门,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下发权力到企业。 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安全和普遍服务机制。入世后,通信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电信监管部门要做好与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保证通信和信息安全。同时,要通过设立普遍服务基金,来落实普遍服务的实施。 政府要强化对经济鉴证中介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彻底切断政府部门与经济鉴证中介事务所的任何隶属关系和挂靠关系,使经济鉴证中介真正成为独立、公正的鉴证服务市场主体。 政府还要从金融安全、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市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等方面,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国的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是中国加入WTO之后风险较为集中的行业,由于中国的银行业沉淀了中国人太多的财富,银行业应成为中国政府监管的重中之重。中国政府应该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对国内银行业的发展采取适度保护措施,如利用GATs中的“审慎例外”对国内银行业进行适度保护等。要健全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转移保险监管重点,逐步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放松对费率和险种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偿付能力监管和严格执法,使监管重点由对费率和条款的审定转到对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的监管上来。 4. 合理利用WTO规则,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扩大服务业开放 未来五年,我国WTO谈判中服务业开放的承诺将全面到位,扩大开放的领域将不仅包括金融、保险、贸易、零售商业、房地产等目前开放度已较高的行业,还将扩展至通讯、会展、旅游、新闻传媒、专业商务服务等众多以往开放程度较低的行业。中国应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渐进开放服务业市场。考虑到不同国家发展程度上的差别,《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开放问题上,采取有计划、逐步开放的灵活政策。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充分利用规则和条款,对于比较幼稚的市场,实行渐进的开放政策。 要推动“自然人移动”的自由化。中国人力资源丰富,不仅劳动力成本较低,更有很多专业的人才。因此,与其他发展中成员一起,在服务贸易谈判中推动“自然人移动”的自由化,将为发展中成员在新一轮谈判中争取到切实的利益。对于中国来说,使护士、医生、海员、厨师、教师、计算机软件程序员等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能够更多、更方便地进入海外市场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组成WTO规则体系的条约、协定、议定书、谅解等,均是国际条约,其主体是国家,规则直接约束的对象是成员方政府。加入WTO之后,中国政府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还将受到WTO规则的约束,中国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应当与WTO规则相一致。因此,中国政府还需进一步对现行有关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做彻底清理,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贸易争端。 5. 按照竞争优势原则,改造企业的组织结构 鼓励零售、运输等企业的联合与兼并。零售企业要构建完善的整体营销管理系统和经营品牌,全面整合零售系统,提高包括采购技术、配送技术、信息技术等在内核心技术能力;高度重视对电子商务的发展。 运输业应当以现有大中型骨干零售或运输企业为基础,通过联合、兼并等途径,在较大范围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优化,使国内的企业实行强强联合,扩大企业规模,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造就若干个规模大、实力强、经营区域广、能主导地区、区域乃至全国市场的物流企业集团。 加快完成电信拆分重组,形成有效竞争。电信业要打破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电信的运营商应以国际化眼光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要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竞争对手,抓住电信重组的市场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电信企业主辅分离,优化企业资产组合,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和民间投资,多渠道融通资金,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培育用户忠诚度,细分市场,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 改造金融业,壮大金融企业实力。金融业要加快对国有独资保险企业的改造,实行严格的政企分开,完成产权重组、机制转换等任务,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要实现保险业的创新发展,包括保险组织机构的创新、险种的创新、承保方式的创新、管理方式的创新等。要建立和健全保险中介体系,加强对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行等队伍的整顿和建设;放宽对内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限制,通过立法把自保和相互合作保险纳入中国统一的保险市场。 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建立风险约束机制。合伙制的最大优点在于合伙人的权、责、利高度统一,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客观上要求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适应合伙制运作的管理机制,以确保真正地把权、责、利与合伙人紧密地“捆”在一起,从机制上有效维护执业的独立性,通过组织体制上的强有力约束力保持高水平的执业质量,并因此得到社会的信任。正因为如此,合伙制成为国外多数事务所采取的主要组织形式。中国要大力推行合伙制;还要鼓励通过重组、兼并和联合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扩张,改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分散、规模小和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 扬长避短,促进医疗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一定的优势,主要是劳动力包括高素质、高技术人员充足,人力成本较低,还有中国优秀遗产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在全世界范围内有着很大的市场潜力,但目前这些优势并没有得到发挥。要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的产权制度、人事制度改革,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自主性,以充分发挥我国的医疗服务优势。 6. 支付改革成本,加速改革进程 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由财政负担的事业型、福利性服务单位,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转向企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这些单位人员众多,效率较低,竞争力不强,在转制中需要付出一定的改制成本,用于员工安置和必要的新投入等,还需要给予一定的资金、税收和用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 加强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 现代服务业多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大都集中在知识密集行业。服务贸易涉及140多个品种,而最受关注的是那些知识密集型产品,如金融产品、电信服务等。毫无疑问,服务业竞争的成败决定于拥有人才的多寡和人才使用机制的优劣。 因此,加入WTO后,最大的竞争也是来自于人才方面的竞争。中国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复合型、国际型的服务业人才。要加强国内服务业人力资源的保护,防止人才流失对国内服务业商业信息与业务资源构成的巨大损害,同时,还要通过优惠政策增加国内服务业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 要鼓励中国的高等学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迅速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金融、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紧缺人才;要有计划地引导现有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水平。抓住入世后知识流动和知识共享障碍减少的契机,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充分地利用发达国家的知识、信息资源。 8. 加快国内服务业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形成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 服务产品不同于物质产品,服务产品的质量通常与人们的主观判断有关;在存在垄断的情况下,服务产品价格的形成也有较大的随意性,保护服务产品消费者的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要明确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先进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和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建立对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监督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加大打击各种不公平竞争和恶意竞争行为。 9. 加快服务业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制定和完善 服务产品一般具有不可储存的性质,相当一部分服务的水平事先无法确定,只有在服务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而且服务产品的质量通常与人们的主观判断有关,例如教育、会计、律师、咨询、旅游等行业以至物业管理都具有这种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则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会心存疑虑,担心享受不到合适水平的服务,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种担心会使潜在需求不能转化成实际需求。因此要加快制订和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加快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 李善同,段志刚 参考文献 Aaditya Mattoo. 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中国服务业. 载于:Deepak Bhattasali, 李善同主编. 《中国与WTO——入世、政策变革和减贫战略》,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江小涓, 裴长洪. 《中国服务业发展报告No.3》,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欧新黔. 《中国服务业发展报告》.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4. 黄少军 《服务业与经济增长》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李善同, 候永志. 《加入WTO与中国服务贸易》, 商务出版社, 2003. 李善同, 华而诚. 《21世纪初的中国服务业》.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2. 世界银行《让服务惠及穷人-2004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4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