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企业榜上有名 劣等产品为何一笔带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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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8:22 北京现代商报 | |||||||||
“3·15”即将到来,一些政府部门和协会纷纷发布产品抽检结果,但明眼人却发现,在公布的结果中,合格产品企业全部榜上有名,但是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却往往以“某公司”、“某品牌”一笔带过—— 商报讯(记者 李国君)“在抽检的10家企业的地板中,8家企业的产品达到了抗菌标准的要求,有两家没有达到标准。”上周末,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公布了近期针对
协会为何不公布两种“问题产品”的名称?中国抗菌材料及制品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文东表示,地板抗菌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此次抽检属于协会行为,协会只能说两家企业的产品“未达到标准”,而不能说“不合格”。“如果公布了企业名称,可能导致厂家的质疑。”李文东解释说,“国家标准正在加紧制订中,此次盲样抽检采用的是抗菌产业比较成熟的日本的标准。”那么如何处理这两种“达不到标准的产品”?李文东表示:“按照协会的有关规章,此次是黄牌警告,到3月底还要对不合标准的企业产品进行市场随机抽查,如果再不合格,就要取消此前协会给予的‘抗菌标识’。” 到底哪家企业的哪种产品不合格正是公众最需要的有效信息。事实上,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遮遮掩掩”的事例并非偶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在一些执法机构出具的报告中,不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往往也以“某企业”、“某产品”一笔带过。上周四,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2004年度12大消费侵权案例”,这些案例因为和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而备受关注。但是记者在多家媒体的报道中发现,这12大消费侵权案例中至少有3起违规案例的“主角”分别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品牌轿车”、“某家务服务中心”一笔带过,令人一头雾水。一位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检机构不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之一是“保护企业”,因为“一些企业在市场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质疑一 监督还是给企业做广告? 一些协会主持的抽检,姑且不论该协会是否具有抽检的权力(这种权力按理说应该专属于质检部门),单就其对所谓“合格”产品的大肆宣扬和“不合格”产品的隐隐藏藏,其中的所以然就很难让人不生疑。一种说法认为,尽管协会们都有一整套规则来约束某次抽检活动,但某些协会发布的一些抽检结果,与其说是为了对“不合格”产品做监督,还不如说是给某些企业做广告。 据知情人透露,个别协会的生存之道一方面是从会员单位中收取会员费,另一方面就是采取各种评比、抽查之类的活动,收取“活动费”。整个抽检过程中,企业必须出样品,出检测费,还要出相当数量的“赞助费”、“发布费”,确保“合格企业”榜上有名。拿人钱财,自然要替人说话,于是在发布会上,这些“合格”企业总会受到种种吹捧,借机做了一回广告。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可能也是该协会的会员,没必要得罪,帮着隐藏隐藏,至少不用担心下一年度它不交会费。 质疑二 “保护企业”还是助长假冒伪劣? 对于类似工商、质检等国家权威部门进行的一些抽检活动,按理说是比较公正的了,作为政府部门,也不用担心得罪某企业,可为什么还是不公布不合格企业的名称及其品牌呢? “主管机构隐瞒不合格企业的做法,虽然暂时‘保护’企业,但却是对假冒伪劣的一种放纵,使有些不法企业有恃无恐。”业内专家表示,首先,不曝光企业只罚款的做法,难以产生有效的惩戒效果,数额有限的罚款让企业的违规成本微不足道,在利益驱使下,一旦有违规机会,企业很可能会故伎重演;其次,消费者不能获得准确信息,反而会对整个相关行业如家政业产生疑虑,出现减少或拒绝消费的现象,对全行业发展不利。 “产品不合格,就该曝光,让消费者不再买这种不合格产品,何必要去保护它?如果工商或者质检机构存在故意隐瞒不合格产品的意旨,那么就是自行放弃了政府赋予的权利和对公众承担的义务,也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其中有什么猫腻,极有可能为个别人搞腐败提供温床。”专家评价有关执法部门的做法时直言不讳。对于“不合格”的企业,采取不予公布的做法,业内知情人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给某些“执法部门”留出“运作”的时间和空间,你要是不“出点血”,下次抽查时恐怕就要对你曝光了,企业为了息事宁人,自然是花点钱消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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