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乱收费立即停职是多高的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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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 10:31 中国青年报 | |||||||||
张贵峰 在日前召开的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严肃今年高考招生工作的措施,其中一项是,“对在招生录取中乱收费的高等学校,一经发现,主管部门要立即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依据规定处理”。并表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这是一道高压线,坚决不准碰”。(《人民网》3月9日)
还有不到3个月,高考又要开始了,教育部再次重申招生纪律,当然必要。不过,阅读了相关报道,老实说,对这种每年照例都要强调的严格招生举措,笔者总觉得不太有信心,比如“一旦乱收费,主要负责人就停职检查”的所谓“坚决不能碰”的“高压线”,就让人心里很不踏实:与其“立即停职”,何不“立即撤职”呢?“坚决不能碰”的“高压线”高压在哪里? 记得早在两年前,教育部就曾坚决表示“哪个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人民网》2003年8月15日)不到一年,轰动一时的北航10万元勒索录取通知书事件发生了,然而最后的处理结果,不仅没有校长被撤职,就连直接当事人也只是“留用察看”了事。此后兰州理工大学和西安音乐学院等学校招生乱收费事件接连被曝光,事后“坚决”、“严肃”的处理中,同样没见一个校长被撤职。 高校接二连三、前仆后继般地乱收费,而且有的已经明显涉嫌犯罪,到头来,严肃处理也只“严肃”到这个份儿上———去年的情况不过如此,今年就会“焕然一新”?谁能保证“立即停职”的严查不是又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游戏? 当然,撤职并不是目的,而且笔者也不认为撤校长的职就是治理招生乱收费的最好办法。但是,既然前有教育部的撤职表态,后有高校顶风乱收费的事实,为什么就不能干净利落地摘几个校长的乌纱帽呢?———那么多政府高官不是都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了吗,以“师道尊严”自期的教育机关、教育者为何反而做不到了?如此,教育部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乱收费的决心又何以体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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