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未来取决于主事者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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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4:18 《全球财经观察》 | ||||||||
伊险峰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甫一公布就被简化为“非公36条”,被当作为民营企业正名正身的纲领性文献,得到民营企业主、媒体和各界有识之士的认可。这个意见从市场准入、金融支持、政府服务、产权保护和引导监管等方面,为中国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方向的可能性,“在政治上”确认了民营企业的地位。
“法无禁止则自由”,如果在“非公经济36条”出台之前民营企业依此作为企业行事准则,恐怕碰壁的机会要远远高于成功的机会。而意见出台之后,非公经济即将遭遇的“碰壁”也不会像乐观的期望那样迅速减少。 首先,国务院的“非公经济36条”只是在政策层面上解决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平等地位问题,如何在立法上保证市场参与企业一视同仁的地位,需要立法部门做相当的努力,并具备操作实施的可行性,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出台同样需要时间;其次,非公经济被正视的另一个重要前提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态度,在重大项目发包上、在资源配置上非公经济是否真正能受到公正待遇?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要求、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天然的关联交易的可能性,都是非公经济面临的非市场因素竞争。政府如何重新定位自己在市场中的角色,政府能否建立完全公平的市场,这也是非公经济下一步面临的棘手问题。 这两个担忧实际上都是对主事者观念的担忧。《全球财经观察》记者就在几个月前的采访中注意到有省部级官员在谈到民营经济的时候还以轻蔑的口吻称之为“个体户”,如果是以此观念来为非公经济服务,恐怕就很难称得上乐观。现在看,两个担忧中前者受到广泛重视,后者则还有待观察。《全球财经观察》本期专题中提到1999年前后的中国石油零售市场,此前自由竞争,此后进入双寡头垄断,原因在于两大集团在自由竞争情况下亏损50亿而生存艰难。 张维迎教授在亚布力发表演讲时引用孟子的话称“民为贵、社稷次之”,他将国有企业视为社稷,而真正的全民财富则是“民”。 “中国企业从外部环境要做到积极团结就要政府释放控制资源,现在政府部门控制了70%的资源,但是只创造了30%的价值。这是最大的资源浪费,资源配置不合理。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如果政府不释放这些资源你的增长空间是非常有限的。”我想这句话适用于“非公经济36条”之前,同样适用于之后。 编辑:和新风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