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反仇富激烈辩论 丁磊式财富何以不会被仇视(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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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1:59 人民网-市场报 | |||||||||
做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年轻富人 实际上,在2004年,在社会陷入仇富反仇富的激烈辩论之中,就有人尖锐地指出,为什么丁磊、陈天桥们不会被人仇视,因为他们是阳光下的新富人。
其实,这一句话也可以继续下去。一方面,如果那些来自于灰色地带的财富,最后在阳光下呈现的富人,能够找到和社会广泛群体的沟通基础,一样可以得到应得的尊重。另一方面,如果丁磊、陈天桥们一直坐拥财富,未来一切以商业为导向来操作的话,迟早也会遭遇非富人群体的反弹。 阳光与否,只是富人获得与财富相应的幸福感的其中一个条件。要做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年轻富人,他们需要注视社会的发展,关切公众情绪的变化,重要的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富豪们富裕之后的生活内涵和价值标准,而不仅仅是他们的做生意手法。 当然我们不会空洞地要求年轻富人的自律,更加不奢望——三十暴富的一群——这么快能够有美国家族基金觉得有遗产留给子孙是耻辱这种宗教情怀。但是,现代的商业社会本身就需要各个群体都具有一种妥协精神,在法律与社会普遍接受的伦理价值之下的妥协。富人和其他非富人(不仅仅是穷人)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但是,在开放社会,各个不同群体之间是存在着互相转化和约束的关系的。少数富人们拥有继续赚钱和按照自己意愿消费的权利,但是富人必须知道自己行为的界限,这其实更加有益于增进富人群体的福祉。 如果仅仅靠呼吁或者谴责,是难以消除或者减弱“仇富心理”的,在一个人均GDP才只有1000美元,还有大部分是农业人口的国家,贫富差距始终是一个现实的、尖锐的话题。在富人的权利与大多数的集体接受界限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关系,社会才有可能趋于充满生机的和谐,富豪们才能寻觅到自己的安宁和充实的幸福路径。 《市场报》 (2005年03月08日 第八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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