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商会供给的制度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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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00:25 中华工商时报 | ||||||||
社评 经济发展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资源的使用,二是收入的分配,三是制度的创新。对于改革发展的中国而言,制度创新是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因为有生命力的制度创新都是自下而上、自生自发的过程。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巨大的权力要下放,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在增加,商会等中介组织正是填补这种空间的最佳市场选择。不过商会也是一种制度创新,这种创新应当从何而来? 目前中国商会的发展状况正好反映了制度创新两种形态。第一种是人为设计的制度,“体制内”商会在政府主导下,自上而下的产生。通过分解和剥离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培育行业协会,是政府20年来从未放弃的努力。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政府领导下,按行业组织、按行业管理、按行业规划,组建了一批行业协会。90年代,国家又把大多数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经济实体、中介服务组织或行业协会。 说这类商会完全没有发挥作用是不客观的,但是显然它们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20多年发展时间,本来足够让它们成熟壮大,但是现在这类商会的服务却严重供给不足。 第二种商会制度是自下而上生长出来的,它主要产生在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类商会一般由较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组织而成,成立目的开始也单纯只是为了克服无序竞争的问题。但这类商会一旦成立,其进一步创新的能力是无穷的,成为了民企与政府、民企与市场、民企与民企之间的“润滑剂”。 在中国民营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商会正在形成一种协调民营企业与社会各方面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只不过这样的新生力量还不够强大,不够广泛,还需要一个“放量”的过程。 中国的民营企业现在已经意识到了商会的作用,公共产品由商会来提供,可以最大节约每一个企业的资源。成立商会,加入商会,利用好商会,是民营企业在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学会的东西。不过相对企业意识而言,商会如何服务到位更重要,而服务精神的关键还在于商会生长的体制。 中国政府自上而下培育中介组织20年,“体制内”商会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反倒是增加了民间自生自发的“体制外”商会的进入门槛。民营企业家通过寻找挂靠单位,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过程非常困难,制度创新成本之高,让很多有心人感到无力可为。而创立成功的“体制外”商会,也可能遇到“体制内”商会的恶性竞争,从而增加了商会服务的成本。 本来商会提供的就是公共产品,对于公共产品的获取是存在“搭便车”行为的,一旦先行者服务到位,后来者是可以享受到免费午餐。因此如果一开始创办和运营商会的成本太大,商会的供给就会严重不足。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愿望,要“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这给中国民间商会的发展带来了希望。 而要改变中国商会供需不平衡的状况,政府必须要做的是尽快改变商会创新的体制,消除“体制内”和“体制外”商会的区别待遇。要中介组织发挥作用,最起码是要让每一个愿意做事情的民营企业家得到做事的机会,不要让过高的进入门槛,拦住了制度创新者的路。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