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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和谐社会之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15:48 《财经时报》

  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正在召开的“两会”的热点话题。

  “和谐社会”一词首见去年秋天中共四中全会公报。在随后“2005年社会蓝皮书”中,中央政府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春节后,百余名高级官员集体学习如何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中国中央政治局日前举行集体学习时,总书记胡锦涛再次突出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2004年,中国已经跨入人均产值800~1000美元大关,即进入利益分化、利益冲突的多事之秋,社会发展进入了高风险期。如官方所述,中国要全力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避免中国社会的“拉美化”。

  和谐社会这个政治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政府承认目前存在种种社会不和谐,社会内部关系紧张。早前,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将“和平崛起”,以消除中国崛起带来国际社会的紧张情绪。“和”理念是中国对于人、社会、政权、自然等之间关系的最古老而具普世价值的认知之一。

  过去,政府所提的“小康社会”主要着眼于物质方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即由温饱到富裕的阶段。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首先提出一个理想社会的目标,作为其现代化的推动力,在这个目标下构建一个现代的市场体系、民主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所以,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则是实现中国向现代化全面的成功的转型,而实现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则是政治体制改革,以建立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主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而不仅仅只是人均收入的增加。

  中国较为成功地进行了经济改革,但是,也积累了大量社会问题,如社会不公、贫富差距过大、腐败严重等,为缓解矛盾而促进社会和谐,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长久以来,在中国提及政治改革就被某些自由主义分子的“全盘西化”、多党制等杂音所干扰,造成不稳定的改革环境,从而使得政治改革敏感而难行。以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国化的执政目标,可以避免更多的干扰,从而根据中国特色,由执政党更加实际而渐进地推动民主政治的完善。

  早在去年,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国对过热的经济进行了调控,以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紧张之间的关系,要求重视经济增长的质量而不仅仅是GDP增长的数量。今年,更进一步要求发展“绿色GDP”,发起“环保风暴”,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区域发展平衡方面,继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区后,正在召开的人大则关注“中部的崛起”。近日,国务院宣布我国正在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提出通过6年时间的扶持,使尚未解决温饱的民族贫困村实现脱贫。此前,中央政府宣布5年内中国实现完全免交农业税,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由此可见,中央政府已在人与自然、区域平衡、非农与三农等更大利益群体之间协调平衡,大处着手,渐次推进。

  社会和谐主要是社会内部关系的协调稳定,各个群体利益平衡。协调和保护自己合法利益则需要相应权力。达到“和谐”须确定和维护相关权力与利益,而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民的个人合法权利实现,则首先需要的是对自身体制的变革,以落实民主法治,达到真正的社会内部的和谐。

  建立和谐社会的尝试,须先立中央政府权威。在中国急速转型的过程中,稳定的环境和改革的可控为第一位,在稳定的环境里才能有效改革。因此,中央政府提出建立“和谐社会”这一美好的执政理念,必须获自上而下的彻底贯彻,政令畅通,而不是各地各自为政,失去控制。在具有悠久权威政治传统和当前矛盾较为尖锐的中国,权威政府是落实政治民主改革的保证。树立中央政府权威,行政有效,则必须加强民主和法治,用法制来维护中央权威。在国务院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明确提出:“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问责制”的推行,也是维护中央政治权威的努力之一。

  畅通民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合作主义的政治框架。要让民众的冤屈有地方申诉,以化解民怨,缓和冲突。首先要加强法治,杜绝司法腐败。其次,应该加强和改革人大代表制度,更多反映民意。第三,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和有效性。中央政府2005年1月17日公布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信访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第四,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维权”、“问责”的功能。第五,强化民间组织、协会、工会等组织功能,让弱势群体有组织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在体制内通过谈判和沟通解决利益的冲突,而不是用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个人极端方式。有消息指出,相关部门目前正在调研酝酿在城市中设立农民工工会,保证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社会稳定。一些专家也积极呼吁在农村中建立农会。

  建立和谐社会,须放权让利。畅通民众利益诉求渠道是维权,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众需获更多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比如,迁徙自由;普及义务教育,杜绝乱收费;政务公开而民众有更多知情权;保护私有产权等。近日,中央发表支持非公经济的文件,允许私人投资一些垄断行业,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参与即是扩大民间的投资权。中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将更好的保护私有产权。“让利”则指不与民争利,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减少苛捐杂税。中国政府宣布5年内中国实现完全免交农业税,就是有助于和谐的最大“让利”。

  (张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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