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一纸文件难破垄断坚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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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7:58 中国青年报 | |||||||||
叶檀 近日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所获反响之热烈,拥护者之众,堪与农村减税政策媲美。虽然这一政策意义深远,但媒体“破除垄断坚冰”、“非公经济樊篱尽撤”的评价,却容易导致群体的非理性。盲目的乐观并非科学态度,会阻碍我们对中国经济现状的正确认识。
垄断企业属于改革相对滞后的领域,如果垄断的坚冰这么容易融化,那么,垄断也就不成其为垄断了。 根据最新出台的政策,像自然垄断、重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甚至国防科技工业等过去非公有资本极少或根本无法涉足的行业和领域,今后都将向国内非公有资本放开。 但民营企业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参与到何种程度,在目前阶段,维系于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落实《意见》的积极性,以及对文件的理解程度。不可忽视的是,一些政府部门不仅是相关行业的决策者,也是利益主体之一。他们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受到本部门利益的影响。近两年,许多推进改革的文件由国务院牵头制订颁发,而不是政府主管部门,个中原因耐人寻味。 明显的例子是,就在素有“民营银行积极倡导者”之称的经济学家徐滇庆乐观地对媒体表示,《意见》终于使民营银行试点到了突破的前夜时,1月16日,银监会高层在出席“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时,给办民营银行热再泼“冷水”:“你组建民营银行到底要干什么?是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还是为了寻找一个新的投资渠道?”两天后,中国人民银行一位高管对民营银行发出了连串疑问(据2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银监会与央行官员的身份,公开对民营银行质疑,预示了民营银行“道路必将是曲折的”,破除金融垄断绝非旦夕之功。 一些专业人士由此发出疑问,《意见》能否如各界预期,彻底消除对非公经济的歧视,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而对于自然垄断领域如电力部门、铁路部门而言,实行“阴阳无敌手”更有一套,“要讲究资源的科学配置”、“多年形成的历史局面”等等都是绝佳的理由。如首个民资参建的铁路项目———浙江衢常铁路,该项目由铁道部、浙江省常山县政府和浙江民企光宇集团下属的常山水泥有限公司三方合资兴建,铁道部虽然是相对控股,但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拥有审批权、运营权,与股份的优先折价回收权。常山水泥有限公司本想独资修建,但他们的计划遭到铁道部的坚决拒绝。 只要是现行优惠政策的享有者,都有可能成为民企享受公平待遇的阻挠者。不仅国内垄断企业如此,外资企业也会给予巨大的压力。酝酿已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迟迟未行,主要来自外资企业的巨大压力。从理论上来说,形成一种中性的,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存在歧视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在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历练已久的外资企业不会不懂,但“利”字当头,也只好揣着明白装糊涂,向我国政府部门递“条呈”,理由千条万条,就是优惠政策不能变。 《意见》的出台再次证明了,民企对未来发展的疑虑与恐慌纯属多余,但鲜活的经济案例,却真实地度量出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对于民企而言,战略上的乐观与战术上的重视并行不悖,才是尽快缩短这一距离的良方。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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