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开到国宾馆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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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5:26 中国青年报 | ||||||||
惠铭生 浙江温州柳市镇三里村,一个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村集体资产几乎为零,然而,村干部却利用土地流转补偿金大肆铺张浪费,不仅给自己开工资,还借开会名义旅游,将村务会议开到了西湖国宾馆。(新华网杭州2月27日电)
杭州西湖国宾馆是接待外国来宾及重要宾客的地方,会议消费价格不菲,很多单位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开会,对于国宾馆也不敢轻易“奢望”。但是温州柳市镇三里村是一个不足1300人的小村,竟然把一个小村村委会议开到国宾馆召开了为期5天的村双委(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共19人的扩大会议,花费43555.9元。 假如三里村是个富裕村,开会适当“奢侈”点似乎还有情可原。但村集体资产几乎为零,他们挥霍的是村里卖地的征地补偿金。土地,是农民祖辈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土地被卖,意味着村民失去了“饭碗”,特别对那些老弱病残而言,将来可依靠的只能是土地征用补偿款。现在村干部却大肆铺张浪费,村民将来靠什么来生存? 钱是全体村民的钱,但集体的钱缘何成为有些村干部自家的小金库而肆意挥霍浪费?笔者从小生活、成长在农村,对农村存在的弊端及其矛盾比较了解:村委会开到“国宾馆”,应该说是当前农村矛盾的一个缩影。 首先,现在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的自治组织,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很多地方,村委成员实行村级直选。但是,村民直选出来的干部未必是自己热衷推崇、甘愿选出的精英人物未必能代表村民的利益。 其次,乡镇对村干部的管理,在财务监督上不到位,甚至缺位。村民自治,并非放任,必须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但现在有些乡镇打着村民自治的旗号,对村干部不管不问,不教育,不培训,不管理,放任自流,致使有些村事务出现管理的“真空”,让有些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淡薄的村干部为所欲为,祸害村民及其集体财产;有些乡干部站错位置,与村干部无原则打成一片,成为违法村干部的“保护伞”。在这些情况下,村务公开往往流于形式,村务监督形同虚设。 就事论事的批判无济于事,我们对“村委会开到‘国宾馆’”应有的反思是:要想在农村实现民主管理、村民自治、财务公开等制度,农村必须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折不扣地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选举办法,让正直的、有能力的人走向管理的“前台”,让村民对村里公共事务拥有更多更大的“话语权”,建立并完善监督和评议制度与手段,让村民真正实现自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