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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烟:雾漫漫路漫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7:44 中华工商时报

  王京韬/文

  在构思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身边的许多同事正在旁若无人地举着香烟吞云吐雾,我的眼前烟雾弥漫。而就在上周,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国家生效,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

  最新的统计,中国目前的烟民数量约为3.2亿。虽然官方通讯社认为:“近年来,中国的吸烟率呈下降趋势。但从身边不断增加的吸烟人口来看,这种“下降趋势还是颇为引人怀疑。虽然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结过程,并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了公约,成为该公约第77个签约国,而且官方通讯社的报道还说:“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一公约,不仅参与了其缔结过程,而且在国内积极宣传和进行禁烟工作。中国卫生部下发的《2005年卫生工作要点》决定,重点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青少年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但另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与美国等烟草大国一样,中国迄今并没有批准这一公约。而且,以独立的视角来评判,中国政府似乎对烟草控制应该表现出更加坚定的决心。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是:烟草企业的广告屡禁不止。无论是在高速公路两边的巨幅广告牌上,还是电视或是平面媒体的广告中,人们都会经常发现烟草企业移花接木般的形象广告。这种情况在国家电视台中更为明显,人们几乎非常频繁地发现各种烟草企业的广告词语。虽然有关部门宣称,因为广告上标明的是集团名称,而每个集团下属都有很多企业,不仅仅是卷烟厂这一个企业,所以不能说是涉嫌烟草广告,但明眼人是不会相信这种“掩耳盗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3条规定:“各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5年内,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毫无疑问,当烟控公约生效的时候,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面对自己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有关方面显然不宜再拿出以前“自欺欺人”的解释去为那些名目张胆的烟草形象广告“张目”了!因为烟草广告的最大目标就是青少年,试问,连年轻人的偶像———奥运会田径冠军刘翔都成为烟草集团的形象代言人了,年轻人能不潜移默化地受这种“有害健康”的影响吗?其实,“我心飞翔”的背后,是烟草公司进一步发展新烟民的勃勃野心!

  所以,中国烟控之路,政府有关方面的态度显得至关重要,而控烟的相关地方立法也要尽快排到日程上来。尤其是在加入到国际公约中之后,中国政府在控烟行动中的一举一动,都必须符合公约中的要求,再不能像以前那样,总是能让狡猾的烟草商们找到可乘之机。只有坚决摒弃眼前的“小利”,才能得到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的“大利”,这才是中国积极地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真正题中之意。

  禁烟在中国喊了多少年,但成效并不显著:在F1中国大奖赛的赛场上,我们在飞驰的赛车上看到了香烟的广告;在各种各样的媒体和户外广告牌上,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见香烟生产企业形象广告的影子;最为重要的是,在我们的身边,随处都可以感受到“雾漫漫”的尴尬,无论是在办公室、在公共室内场所还是在街头。相对于国外对吸烟者的严格限制、对香烟企业近乎苛刻的巨额诉讼,我们对“有害公众健康”的“烟草制造者”和“害人害己”的吸烟者还显得过分宽容。而随着法律的健全,相信很快就会有中国的烟草受害者站在法庭上,向烟草商开战。虽然《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正式生效,但显而易见的是:在中国的烟控道路上,依然雾漫漫、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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