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烟草公约不当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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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1:31 每日经济新闻 | ||||||||
康劲 NBD特约评论员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月27日正式生效。早在2003年11月11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就代表中国签署了这一在世界卫生组织主持下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成为《公约》的正式签约国。
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27日这天,作为《公约》的签约国,理应举办一些相应的活动,纪念《公约》生效,向公众普及禁烟知识。 但非常遗憾,截至当日晚12时,笔者通过各种方式搜索到的信息仅有1条:为配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设立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的西南首家“戒烟咨询门诊”,在这一天下午2时正式开诊。 此外,中国新闻社在这天也仅仅转发了一条不足700字的消息,证实《公约》正式生效。消息来源于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报道对象是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中国在《公约》生效后的情况,以及国内外烟草商或社会各界对此的反应,在国内所有的媒体上,只字未见。这是一次刻意的集体淡化,还是一次无意的遗忘? 2005年1月1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邢万里态度坚决地表示:“国内现在不准再建新的烟厂,也不准建合资烟厂。这是对即将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积极推动。”随后不久,在1月18日于昆明召开的2005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有关领导在安排年度工作重点时,也专门强调全国烟草行业要继续重视做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此外,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2005年卫生工作十二大要点”中,也专门提到:重点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青少年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履行WHO(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可见,《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官方的公开支持。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一旦获得全国人大的批准,将具有法律效应。世界卫生组织希望:批准国政府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反对烟草促销,香烟盒上必须印上严格的健康警告,并且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诸如“柔和型”之类令人误解的名称也将被取缔。像“山高人为峰”、“万牛奔腾”、“胜利之鹰”之类的充斥在媒体中的大量烟草企业的形象广告,也将被全面禁止。 另外,香烟价格也要有所变化,世界卫生组织说:香烟“必须要比面包和大米之类的基本食品价格更高”。 这一切意味着,中国的烟草商将面对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变局。日前有媒体评论说:虽然目前国内并未形成烟草诉讼环境,但中国卷烟已开始出口到多个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受理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诉讼事件肯定会随着控烟运动的兴起而逐年递增。 世界性的控烟运动,不会因为你淡化的处理而被公众忽视,《公约》更不会因为你的沉默和低调而成摆设,不论政府还是企业,千万别把烟草《公约》不当回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