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宣读程序不可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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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1:31 每日经济新闻 | ||||||||
邓聿文 NBD特约评论员 据悉,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在日程安排方面作出重大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两个报告书面印发代表审查,取消以往国家发改委主任和财政部长在大会上口头报告的惯例。如果这一情况属实,这一改革显然是受到了地方两会的影响。在今年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北京、广东、四川、陕西、武汉等已取消了上述两个报告的口头
据说,地方人代会这么做的理由主要是节省开支,提高开会的效率,从而使代表有更多时间参加分组讨论和审议。笔者以为,人代会的内容和形式固然需要改革,但这样的改革实为不妥。 正如一些法学专家所指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以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是两个很重要的报告,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的必要形式。改为书面提交报告有可能减少代表对其的关注度。 取消计划和财政报告的口头宣读程序,无形中就给人们传达出这样一个信息:似乎这两个报告的重要性不够。否则,为什么不取消政府工作报告或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的口头宣读程序呢?事实上,就其关系人民基本权利、关系国计民生来说,提交人代会讨论的各种报告,没有孰轻孰重之分。比如财政报告,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就必须让纳税人充分了解这些钱的具体用途。而从人大的监督作用看,最实质性、最关键的,其实也就是对财政,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随着人们民主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以及人大代表参政能力的增强,人们对财政预算的重要性越来越有所认识。 有一种说法,取消计划和财政报告的口头宣读程序,是因为这两个报告专业性太强,改为书面直接印发给代表审阅,可以把听报告的时间节省下来多看几遍,效果会更好。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如果大多数代表由于知识结构的欠缺,听不太懂两个报告特别是财政预算报告的话,那么,他们就一定会多看上几遍以求弄懂吗?通过会议听报告,至少很多代表会把内容过上一遍。这样做使审议质量到底是提高还是降低了,还不能妄下判断。 政府就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则是人大依法对政府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什么是重大事项?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就是重大事项。人大代表听取发改委主任和财政部长的口头报告,是法律赋予代表监督政府的职责,不能说取消就取消。这关系到尊重代表的权利问题,说得严重点,关系到人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因为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不论怎样精简会议议程、提高开会效率,有些必要的形式是不能减的,人大代表听取计划和财政报告就属于这不能减的形式之一,因为,这涉及到人大与人大代表的基本权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