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额的矿难赔偿金转嫁到煤炭成本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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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09:21 中国青年报 | |||||||||
刘世军 煤矿事故频发,引起每一个人的关注、思考。媒体近日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欲提高死亡的赔偿金标准,以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高额赔偿金很容易转嫁到煤炭成本上,对遏制矿难事故的发生,效果有限。
年前,矿难每发生一次,老百姓就能感受到煤炭要上涨一次。笔者当地的蜂窝煤,从几分钱一块涨到最高时的两角。许多用煤大户、如火电厂,因成本高而不得不限产、停产。如果提高矿难赔偿标准,煤矿业主就会再提高煤炭价格以弥补损失。这样,赔偿金就被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最终为矿难埋单的将是消费者。 提高赔偿标准,煤矿业主不一定会增加安全措施,防止矿难发生,有时只会刺激业主更加疯狂地安排生产,早日捞回自己的投入,并提高销售价格,捞取巨额利润。此外,矿难并不只发生在私有煤矿,国有大中型煤矿,也时有事故发生。提高赔偿标准,自然会增加国有企业的负担,说到底就是增加国家的负担。况且,煤炭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矿难事故赔偿金额的提高,势必影响煤炭价格,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大问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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