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宜立足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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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 10:46 中国经营报 | |||||||||
日前有媒体报道,历经近150年风雨历程的全国老字号企业——天津狗不理,将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国有资产整体转让。经过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的公开挂牌,目前已有天津浩天、浙江同方、天津万顺三家民营企业有意“接招”。 读到这则新闻,使人想起《圣经》中的一句名言:“恺撒的归恺撒,基督的归基督。”而中国的国有企业走上“国家的归国家,民间的归民间”这样一条道路,应该是一种较为
很明显,“狗不理”有自己的历史渊源,走到今天这个历史阶段,也有许多典故要留给人们去说。但怎样让人们去说,却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 今天的“狗不理”,是以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名义存在的,但这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是如何来的?由“狗不理”所谓150年的历史可以推断出,它在成为所谓的“国有企业”之前,是经历过一次与今天准备经历的这个历程正好相反的、从“民营企业”变为“国有企业”的过程。正因为如此,针对类似“狗不理”之类“历史上的民营企业”而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即其所谓“改制”,宜首先立足于“纠错”似乎更为合适。也就是说,类似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不应完全割断与几十年前所进行的“从民营企业到国有企业”这样一个过程的联系。即:政府在进行今天的“狗不理”民营化改造时,应该首先考虑“狗不理”成为国有企业之前、作为历史上的民营企业的“狗不理”产权所有者的意愿。 当然,这个观点一提出,必然会招来支持与反对两种声音。反对者估计会找出两个理由:其一,认为在几十年前的“从民营企业到国有企业”的过程中,政府已经付了费——“有偿赎买”;其二,可以把相关行为看做一种过去,认为现在的政府不应该对几十年前的行为承担责任。 对此,笔者同样有两条理由加以反驳。其一,几十年前的“有偿赎买”是否自愿?如果不是自愿,则应该重新考虑过程的合理性;而且,即使是自愿,还有一个价格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比如这“狗不理”,它的无形资产可能要比有形资产值钱得多,而在当初政府进行“有偿赎买”时考虑这个问题了吗?考虑的充分吗?其二,如果一个政府现在认为应该保护人们的私有产权,那么,他便不应该为自己可能有过的不保护私有产权的行为进行辩护,并应对相关行为进行“纠错”。 愿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要留下人为的缺憾,更愿中国的所有私有产权拥有更坚实的道义基础和法律基础。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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