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收费是个里程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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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7:54 中国青年报 | ||||||||
沈可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月16日报道,云南省将向电力企业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收费制度会增加电力企业的发电成本,那些从未交纳过类似费用的企业,肯定不会乐意。 但是笔者认为,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创新。尽管资源收费不可能解决当前资源性
首先,水资源收费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当前盛行的“跑马圈水”问题,从而在保证水电资源合理、有序、可持续开发的同时,推进以竞价上网、打破垄断、提高效率为主要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 “跑马圈水”现象的盛行,其主要动机就在于争抢廉价的水能资源,攫取改革租金(由于中国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各项制度改革的非同步性或非均衡性所导致的制度性收益),逃避外部成本。水电资源当前的“廉价”现象,只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所造成的一种暂时性假象。强调水资源是有价的,使用水资源和生态资源都要交费,这一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矫正滥用和浪费。如果在资源收费的基础上强化科学规划、放开准入,也许将会彻底再造资源管理制度。 其次,水资源收费制度为重塑东西部关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近几年,尽管中央为推进西部大开发付出了诸多努力,但东西部差距不但不见缩小,反而呈现拉大趋势。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由于各项制度改革的不同步性和不均衡性,西部地区资源类产品的市场化改革步伐缓慢。西部地区用廉价的原材料支撑了东部的加工制造业,推动了东部的工业化进程。甚至可以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滞后造成了西部补贴东部的不合理局面,地区差距焉能不拉大? 缩短地区差距的根本举措,不在于引导西部走东部工业化的老路,并造成产业同构和重复投资,只需理顺资源性资产的管理制度、推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这就足矣!水资源收费制度正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第三,水资源收费制度的推行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央企的地位、作用及其相应的权、责、利关系。长期以来,在“资源国有”的旗号下,中央直属电力企业建坝、卖电,似乎跟当地没什么关系;当地人民则为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生态改变、搬迁安置承担了巨大的成本。那么“资源国有”是不是意味着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必须放弃对当地自然资源的利益诉求?央企是不是中央政府保证其对国有资源利益诉求的最佳途径?央企是不是应该在市场竞争中遵循与其他类型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则? 尽管云南省当前试运行的水资源收费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比如费率的确定,比如中央、省、地方以及当地百姓对资源费的分享比例问题,比如各类资源、特别是重要的生态资源的市场准入问题等等。但是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持续创新中对它进行不断的规范和发展,从而为缩短地区差距、推进经济社会的长期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