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不收通行费政策有失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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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10:01 中国青年报 | |||||||||
邓伐檀 春节,大家都图个吉利,本不想批评谁。不过,读到这则新闻,还是觉得有些话不吐不快。 据《大河报》2月7日报道:过年送大礼———河南省交通厅正式宣布,大年初一河
表面看来,河南省的这一举措,是便民利民之举,有助于树立政府亲民的形象。但实际上,该省公路收费站日均收取通行费为2000多万元。换言之,正月初一免收一天通行费,就等于公共财政减少了2000多万元的收入。2000多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可以拿来为公众办很多事情。但现在政府为了树立自己的亲民形象,一纸令下,就让公共财政付出了2000多万元的代价,如此大手笔,令人不得不质疑:政府在处置公共财政上的权力是否太大太随意了些? 虽然,大年初一免收通行费,财政减少了收入,但通行车辆少交了费,似乎这钱还是给了老百姓。但实际上,这些钱如果上缴,就属于公共财政,为公共所有;而现在政府决定免缴,不过是把它给了那些车主。换言之,得了好处的只是这些车主,其他公众并没有受益,这岂非有失公平?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责,出台的任何一项举措,都应该考虑是否公平,首先要力求平等惠及,而不应该只让一些特定群体受益。 事实上,政府虽然在行使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职权,但是,收上来的通行费并不属于政府自己,而是属于公共财政,政府无权任意支配。换言之,政府只是在代替公共财政收取通行费,这不仅是它的职权,更是它的职责。政府有责任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一分不少地把通行费收上来交给公共财政,用来提供公共服务,而无权擅自决定免交一天的通行费。因此,大年初一停收通行费,实际上是政府擅自放弃了收费职责,是失职行为。 从根本上说,政府应该亲民爱民便民,要树立亲民形象也无可厚非。但是,不能随意地慷公共财政之慨。依愚见,政府应该严格执法,仍然按照相关规定在大年初一这天继续收费;如果想方便公众,则可以考虑将这笔高达2000多万元的费用尽快用在更合适的地方,如作为价格补贴,促使车辆调低春节期间的票价运费,使之能够平等惠及更多民众,而不仅仅是让车主受益。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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