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应纳入人大监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5日 12:25 第一财经日报 | |||||||||
邓聿文 全国“两会”马上就要召开了,每年的“两会”,国资改革都是一个焦点问题。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上海和北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分别提出了应把国资改革纳入人大监督的建议。
比如,上海代表的议案提出,虽然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在参与国资改革的探索中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但是,出于国资改革的全局性、深远性以及目前国有资产立法的相对滞后,应该将国资改革和国资运行等重要内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内,使人大参与国资改革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 人大参与国资改革的理论依据是,国资改革涉及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按照人民主权和代议制理论,只有代议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代表全体公民行使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而人大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要表现在对国有资产处分上;对国有公司资产的转让、拍卖要根据人大决定或授权等等。所以,人大理应对国资改革进行监督。 然而,这些年来,由于在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出现一些混乱,人大基本上放弃了监督的职责,不仅人大没有监督,现实中,就是受人大委托监督的政府,有时候监管也乏善可陈。 国有资产营运的损失和流失,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经营者的腐败;二是经营者没有按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去运作。这些都需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来防范。现在的国资委只是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中的一部分大企业,而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其基本分散于政府各个部门,政府基本对其没有监管。另外,国资委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其本身以及其对国资的监管也应该由人大监督。因为,按照政府部门机构的分工,国资委的性质相当于政府财政工作的延伸,财政税务负责财政收支流量的监督管理,国资委则负责财政存量资产的监督管理,现在财政税务部门已经建立了向人大的工作报告制度,但是国资委的此项工作还没有提上日程,对国资委的监管行为本身没有监督,这也是不够合理的。 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人大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管,主要应是国资改革的预算监督。具体来说,就是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计划的日程和主要内容、准备研究解决的具体政策措施、准备完成并予以公布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标准、年初计划年末执行效果的评估说明以及辖内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增减变化的报告等,供人大审议。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在人大内设置一个不受国资委干预的监督机构,由国资委定期向这一监管机构汇报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上述监督方式将来在《国有资产法》中应予以明确。 人大的监督因代表人民,有助于国资改革规范运作,走上法治轨道,并堵住国资流失的缺口,使改革顺利进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