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留民工 先留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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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09:41 红网 | |||||||||
有人在南方一家报纸上撰文慨叹:“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走了。”如此伤感,走了的人最谁?不是情人,也不是亲人,而是民工——“保姆阿姨回家了,送奶哥哥回家了,送煤气罐的叔叔也回家了。要去剪个头发,发现理发店的那个小帅哥也回家了;想要吃个快餐,送外卖的电话没人接……” 春节快到了,民工纷纷踏上了返乡的旅途。“民工一走,城市喊痛”。民工走了,
民工要走,老板想留。于是,许多“关爱员工”的故事便在年底上演了。有的老板忙着给工人们结清工资,有的还放出话来,只要工人留厂过年,不仅可以拿到“红包”(据说有的只装几十块钱),还可以与老板、管理人员共进年夜饭,有的为工人春节返乡提供专车接送。这种现象越来越多,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是,也应该看到,好多只是“年终关怀”,是一种逼出来的应急之策,而不是“终年关怀”,不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还有一些老板,为了留住工人,不至于年过完了,人也不来了,使用押身份证、扣发工资等违法手段。这样的“强留法”只会导致恶性循环,要留的人留不住,还可能把想来的人吓跑。 和谐的劳资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力,忠诚的员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但这些道理常常被某些企业主忽视,以为民工多得是,即使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还有“后来者”。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渠道的增多,尤其是这两年务农的比较效益提升,一些工作条件差的企业招工越来越难。不难看出,有些企业的“年终关怀”,是典型的“平时不烧香,忙时爬到供桌上”。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真正留住工人,还得从平时做起。 首先就是要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利益分配渐趋合理和公平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暴利空间”必将越来越小。给民工们应有的工资,让民工们享受些福利,不是对他们的赏赐,而是他们作为劳动者应该得的。有些企业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劳动保护设施差,吃住条件不好,文化生活少,动不动就克扣薪金或拖欠工资,加班加点不加钱等侵犯民工权益的现象严重,加上城市生活成本越来越高,民工们“付出太多,得到太少”,谁还会“视企业为家”?谁还会对老板“忠心不二”? 其次,留住民工,就要学会尊重民工,特别是对民工人格和地位上的尊重。老板是人,管理者是人,民工也是人。老板和管理者不把工人当人看,民工即使留在了企业,也只是“看在钱的份上”。企业不光要用工资,更要用感情和文化留人。前几天看到一篇报道,说的是创出甘肃”敦煌菜“的赵长安,开办长安餐饮公司多年,从没拖欠过员工的工资。“春季踏青,冬季登山,端午节发粽子,中秋节发月饼,这在餐饮行业和甘肃的私企中是极为罕见的”,赵长安却全都做到了。在长安公司的早餐例会上,员工人人有发言权,不管多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包括赵长安本人),吃着一样的员工餐。2003年公司因非典停业,与所有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经营恢复正常,接到通知后,员工无一例外地赶来上班,“个别人已找到新的、薪水更高的工作,一样辞了,回到长安餐饮”。 留人重在留心。企业只有为员工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福利待遇和长远的发展机会。作为企业领导和管理者,只有时时处处尊重员工,平视员工,关心员工的冷暖苦乐,才能让员工有一种家的感觉。也只有员工把企业当家,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企业风雨同舟,兴衰与共。 企业缺工,看似是企业的事,其实也是政府的事。作为政府,必须要做的是,加大劳动监督力度,维护民工权益,逐步取消对民工的歧视和限制政策,创造条件让他们享受“市民待遇”,让他们对打工的城市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心留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只有大家都有了尊重民工、尊重民工劳动的意识,民工的生存环境得到真正的改善,他们才会在“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留下来。 (稿源:红网) (作者:易其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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