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冲突为何演变为暴力群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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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4:26 每日经济新闻 | ||||||||
康劲 NBD特约评论员 河南邓州市工商局的8名执法人员与该市卫生防疫站的数名执法人员在一家副食店门口厮打起来。邓州市警方调查后发现,两家单位的执法人员之所以当街群殴,原来是争该由谁查处一箱有质量问题嫌疑的奶粉。市民们对此非常困惑:他们究竟是在争什么?(2月3日《大河报》)
两家政府行政机关,在执法中的冲突最终演变为一次暴力冲撞,这样的事件不是第一次见到,要说他们究竟是争什么,大家心里也很清楚。冲突的核心,无非就是行政权力,在行政权力的背后又隐含着行政的利益。利益发生冲突,不争才怪。只不过这一次冲突,太过于表面化,就成了两支行政执法队“当街群殴”的闹剧。 面对这起群殴事件,不仅有必要向两家执法队共同问责,而且,更应该追问他们群殴背后的制度性缺陷。过去,我们讲“法治”———要用法律的手段管理人民,通过更多的立法,更多的政府执法来实现社会的公共管理。为此,不仅把部门的行政权力通过立法的形式逐步法制化,而且,从工商、税务、土地到林业、医疗、烟草,乃至环卫、水利,都办起了行政执法队。最终的结果是各个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力,往往会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生冲突。其造成的结果,要么是对于罚不了款、而又查处难度大的事件没人管,相互推诿;要么是面对有利益,能借执法捞到部门实惠(罚款)的事件大家争着干、抢着干。 去年,湖南益阳发生严重的毒奶粉事件,事后有媒体追问:为什么8家政府部门居然管不好一杯奶?此事就是一起典型的行政冲突演化为行政懈怠、相互推诿的例子。而这次邓州的当街群殴事件,恰好又是一次争抢冲突直接爆发的事例。两个事例都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对类似的行政冲突必须采取有效的制度预防,否则,公共行政管理机构不仅无法造福百姓,在许多时候还会演化为冲突性闹剧。 过去,为了解决类似的行政执法(或管理)的冲突,政府往往由高层的行政部门出面采取一种“联合行动”或者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政府机构系统内部的协调工作。但是,这种方式便于解决暂时矛盾,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两点建议: 一、要从行政立法上全面清理。对各政府执法机构的职能进行缜密细致的分析,明确职责权限,不仅要通过法律进行行政授权,更要通过法律进行行政“限权”,搭建好部门权限间的“篱笆墙”。 二、建立司法裁决机制。通过司法裁决来最终解决具体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权限争端,不仅官可告民,民可告官,而且,官也可以告官的禁区必须打破。要知道,两个行政执法机关公堂相见,总比在街头赤膊相斗文明得多。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