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暴难持久 监管体制需理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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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17:47 南方都市报 | |||||||||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涉及总投资达1179.4亿元。此举引来舆论的热烈赞扬,涉及违法项目的地方和部门也迫于舆论压力纷纷正面回复。环保总局掀起了一场可媲美于“审计风暴”的“环保风暴”。 舆论的赞扬其实是出于某种惊喜。诚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所说,“过去我们查案都是只抓小的,不仅老百姓不满意,领导也不满意。”环保部门之所以只抓小案子,而
人们已经听了太多GDP压倒环保的新闻报道。这一次却颠倒过来了,一向弱势的环保部门突然硬气起来,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时期对发电企业和发电建设项目开刀。人们有点惊喜,并且从环保部门的强硬态度里,看到了环保的希望。 不过,环保部门能否始终保持这种勇气?以前环保部门的执法无力,反衬了这次环保风暴的壮观。当然与政府强调统筹发展、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有关,但也借了宏观调控的东风。环保风暴在一定程度上是宏观调控的一项政策工具,政府希望借助强化环保标准抑制目前的电力投资热。人们有理由担心,如果没有这一宏观调控因素,单凭环保部门能否掀起环保风暴? 事实上,环保部门也不是没有硬过。比如,以前曾经有过轰轰烈烈的淮河污染治理工程,但最终虎头蛇尾,淮河的环境指标似乎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国家环保总局在前头治污,地方政府在背后默许污染。 因此,光靠国家环保总局,哪怕再掀起几个环保风暴,在现有体制下,就难免是运动式的,最终并不能改变环保弱势的局面。从理论上说,环保需要依靠每一级政府,尽管各级政府的责任范围有所不同。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以GDP为主要政绩指标的制度因素。地方政府官员要向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负责。假如民众认为环保是一项值得追求的目标,政府就应当将其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地方政府的责任不是创造GDP,而是维持和谐的社会秩序。 但这一点不可能一蹴而就。退而求其次,鉴于地方政府掣肘环保的现实,人们提出了环保实行垂直管理的设想,希望借助国家环保总局的权威,对地方政府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不失为一个可取的思路。不过,简单地强调垂直管理,并不十分恰当。环保不只是中央政府的事情,不只是国家环保总局的事情,地方政府作为民众的政府,同样负有保护本地环境的职责。假如环保执法力量完全直属国家环保总局,地方政府又靠谁来进行环保?简单地谈论垂直管理,等于免除了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 因此,在讨论环保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时候,不应当设想由环保总局一竿子插到底。正确的做法是划定每一级政府环保监管范围,中央地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家环保总局有自己的环保监管领域,比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跨省的河流、跨省的污染源等等。这一领域内的环保违法违规案件,国家环保总局自己直接进行调查和处理,而不必借助于地方环保部门。当然,仅靠环保总局是忙不过来的,环保总局可以在全国设立若干区域办公室,拥有独立的执法队伍,不受当地政府管辖,它可以直接对省市政府进行处罚。 同样,省市环保部门也有自己的执法领域,比如,省市内河流水源、省市内污染源等等。在该领域内,自行对环保违法违规活动进行调查和处理,而不必请示国家环保总局。也就是说,每一级政府都要对环保承担责任。地方的环保部门不再只是简单地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的政策,相反,它有自己独立的管理事项和相应的责任。国家环保总局也不能借口地方执行不力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哪些事项归国家环保总局管,哪些事项归省市和地方环保部门管,这都需要通过法律来界定。 其实,别的政府部门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面对地方审计监控不力的现实,审计部门提出垂直管理;面对统计作假的现实,有关人士提出统计垂直管理的设想。关于纪委、监察机关和法院,也有关于垂直管理的设想。我们可能需要仔细地思考,如何构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上下级政府之间的正确关系,从而使各级政府都承担其明晰的、难以推卸的责任,成为法律的忠实执行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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