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不是经济包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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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14:26 南方日报 | ||||||||
作者:屈家树 自然保护区作为自然资源保存最完整、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功能结构最稳定、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最具体、最直接的场所,有着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广东全省已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215个,亟需加强和规范管理。
一、界定产权主体,确保权属稳定 林地是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自然保护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和依托森林资源存在的野生动植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惟一法律凭证。目前,要结合全省林权证换发工作,界定产权主体,确认自然保护区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颁发林权证,确保权属稳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应当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预防、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乱开滥建水电站和建筑物等行为。 二、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捐资为辅,自营收入为补充的投资新机制 自然保护区以提供公共品为主,其性质属公益事业,需要财政来保证它的正常运行。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承担起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职责,切实依法将自然保护区建设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日常管理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经常项目预算。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捐资为辅,自营收入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区投资新机制。同时,督促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允许地方以提供建设土地、修筑公路、架设电网和通信等方式作为配套,解决出行、用电、通信难等问题,提高自然保护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地区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规范生态旅游管理 一是落实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扶持政策。现有的政策法规都是允许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而且还提出了不少优惠扶持政策。下一步主要是地方财政、税务等部门贯彻落实,同时调整生态旅游收费标准和资金使用办法等。二是构建生态旅游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直接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主要有游客、居民、管理部门、企业等利益主体,了解每个利益主体的目的并合理划分其权限和职责,协调和保障各方的利益,是生态旅游获得效益的关键。三是加强生态旅游的规划管理。在管理方面,应针对生态旅游的立项、施工和运营等不同阶段加强管理审批和生态管理。在规划方面,开发生态旅游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同时生态旅游规划应该服从于保护区的总体规划。 四、原有的封闭式管理模式亟需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与法规、管理模式主要把自然保护区作为“孤岛”予以严格保护,很少考虑到地区经济的发展问题,甚至把发挥自然保护区经济功能等同于破坏资源。因此,必须树立“自然保护区既不能成为经济开发区,也不能成为经济包袱区”的理念,改革原有的封闭式管理模式,使自然保护区在加强和完善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成为具有保护、科研、教育、多种经营和生态旅游等多功能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并举。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