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不必草木皆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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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 10:48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杨建国 关于双环来宝S-RV涉嫌侵犯本田CR-V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一直处在双方纠缠不休的状态。作为近年来,众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案的国内汽车企业的一员,该案的审理自然会受到业内外人士及媒体的广泛关注。
毋庸讳言,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一些人对知识产权缺乏应有的尊重,无意或恶意侵权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明知侵权,却以“侵权产品与被侵犯的对象不属同一价格档次、不会构成竞争”为由而不以为然,有的甚至以抄袭和模仿为荣,将模仿的局部造型元素作为卖点进行宣传。 但客观地说,与先进的汽车生产国相比,我国的民族汽车产业无论是整车还是零部件,无论是设计研发还是生产制造,总体水平都还相对比较落后。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学习、借鉴乃至适度的模仿都是十分正常的。尤其是在外型设计方面,不能因为借鉴了一些车身造型的国际流行元素,就误认为是抄袭或侵权。 事实上,在汽车外型设计方面,适度的参考和借鉴是十分平常和普遍的。这种参考和借鉴既包括整体风格(比如所谓圆润流线型、肌肉雕塑感、硬朗钻石切割效果等等),也包括一些局部造型(比如前大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流行凤眼形,现在则开始流行晶钻形造型)。潮流所致,虽然不是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但在千差万别的造型之中,总会体现出一些共同特质,比如圆滑的过渡面、富有张力的侧围、锋利的腰线等等。如果造型设计师们没有互相参考和借鉴,又怎么会形成所谓“时尚造型”、“流行风格”呢?审视一下国外的汽车产品,这样的事例实在是不胜枚举。 我国的汽车工业虽然整体水平相对落后,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能进步,更不能说明我们什么也干不了。然而,在一些跨国巨头企业看来,中国的汽车厂家不仅没有能力设计一部汽车,甚至连一块商标都设计不了。因此,国内企业每推出一款车型,总会招来他们充满猜疑的目光。 鉴于新车型的开发往往耗资巨大,他们的挑剔或反应过敏倒也情有可原。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媒体似乎也戴着同样的有色眼镜,对国内企业开发的车型也有寻找“抄袭”证据的癖好。前年奇瑞推出东方之子后,就有不少“前脸像××,尾部像××”的批评;双环推出CEO之后,又有人说它“正面看像普拉多,侧面看像X5。”类似这些牵强附会、草木皆兵式的批评,除了哗众取宠之外,于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实在毫无补益。 民族汽车企业要发展壮大,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既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地学习、参考、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东西,从而迅速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是否也应该为我们艰难的民族企业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呢?至少应该不是起哄打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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