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救胜于有形之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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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 10:42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易文 哈药要约收购南方证券违规持有的高达60.88%流通股股权一事,在去年岁末着实刺激了市场和投资者一把。消息一出,哈药股价开盘涨停。在哈药试图以市场化手段自行解决市场遗留问题的过程中,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解决的效果如何,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如果成功,这未尝不是为解决其他类似证券公司的问题增加了一条新路子。然而,事情过去
其实这一案例带出的可思考的问题很多,比如,如何解决庄股问题,如何解决券商亏空问题,如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小股东权益问题,如何规范市场运作,如何提升市场监管水准,如何强化券商能力以迎接外资进入的挑战等等。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如何使市场更市场化地运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券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等在法律的规范下,各自行使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哈药的要约收购行为完全可以理解为企业的自救行为,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一个在市场中产生、危害自身合法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市场经济中,没有企业会等或靠政府来解决问题,也没有谁相信政府能解决所有问题。政府应允许、鼓励、提倡“企业自救”,带出个“头儿”,由点到面,使市场经济机制扎根,逐渐培养出良性循环的外围环境。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旦出现问题,首先需要追究的是市场参与者的责任,或是企业,或是个人,这些责任人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然而中国的经济或社会生活,仍然是政府行为占主导地位,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实践过程中,政府的影子挥之不去。很多情况下,即便政府在主管上不愿如此,但由于历史原因、特殊国情、部门利益,甚至官员的个人意愿,或其他客观情况,也会把政府牵扯进去。这种非市场化行为,于法、于国、于民、于市场、于投资者都是弊多利少。现在国内资本市场的情况是,政府既是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又是市场的监管者,也是规范的制定者,所以,它必然也同时是许多问题的始作俑者。 日前,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在就上市公司如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过程中证监会只能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应该去做任何商业判断”。其实,这一思路应该成为解决上市公司大部分问题的主要指导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有形之手”可能不再随处可见,但执政的公信力是一定可以加强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